看小说,千万不要错过凌萌宝宝的《穿书饥荒年代,她拒做炮灰》,主角是王大牛三婶宣秀秀李峰。主要讲述了:李峰因为家庭问题,不得不从凌河来老古村,做了一名村医。他家祖传医术,治痈疗毒向来是把好手。村里大人小孩手掌烂了,头上长个脓包啥的,他手到擒来。如此,他在村里总算得了认可。王大牛被抬到他屋里时,他掐了掐…
《穿书饥荒年代,她拒做炮灰》精彩章节试读
第12章
李峰因为家庭问题,不得不从凌河来老古村,做了一名村医。
他家祖传医术,治痈疗毒向来是把好手。
村里大人小孩手掌烂了,头上长个脓包啥的,他手到擒来。
如此,他在村里总算得了认可。
王大牛被抬到他屋里时,他掐了掐发黑的腿,都没知觉了,显然毒性入了血脉,不可能有救的。
他用绳子捆住王大牛的腿,又放了毒血,阻止毒性蔓延,已算顶了天。
“秀秀,大牛是中毒了,你不是村医,还是小心为妙。”
“秀儿,以前没听说你会治病啊。”
“刮肉那得疼死,大牛怎么受得了?”
村民围在一起,七嘴八舌的。
他们虽然同情王大牛,想帮也帮不上忙,但村医治好不少人的顽疾,相对宣秀秀,对李峰的信任还是多些。
所以,一听到要刮掉腐肉,不少人倒抽一口冷气。
“闭嘴,统统散开!围一起是想被传染?”孟铁生冷声道。
他一出来,将人群驱散。
村民尽管不愿意回家,但一个村的人,他们也不愿意就此离开,更不愿大牛就这么被治死了。
“不论王大牛的结果是什么,我一力承担。”
孟铁生话语掷地有声。
他魁梧的身形,如钢铁般笔直的脊背,强大的气场往人群里一站, 如定海神针一般吸引了无数人的注意力。
“真的吗?你不是秀儿的对象?”
“大牛出什么事儿,你怎么承担,那可是一条人命。”
“……”
一众人围着孟铁生叽叽喳喳闹腾。
宣秀秀抓紧机会救人。
她结个草绳让王大牛咬住,防止他疼得咬断舌头。
虽然,宣秀秀心中清楚多此一举。
但样子还是得做做的。
与此同时,她用念力将一针麻醉偷偷转移出空间,用身体挡住众人视线,在王大牛后背偷偷注射了进去。
王大牛只觉后背一痛,整个人就有点晕晕乎乎的。
恰在这时,于三婶拿着一碗水过来了,手中也多了宣秀秀吩咐过的刀,木柴与洋火。
宣秀秀很想布置一个无菌感染区。
但条件不具备。
她唯有凭着多年的经验行事了。
点火,消毒。
宣秀秀全神贯注,一双黑眸紧紧盯着手中工具,然后顾不得脏,抱起王大牛的腿,开始给他剐腐肉。
“啊——”
有人看到腐烂的血肉,嗅着空气里散开的臭味儿,一下没忍住呕了。
接着,吐的人越来越多。
连村医李峰都傻眼了。
他只在书中看过华佗对关羽刮骨疗伤,现实生活中,这还是第一次亲眼目睹,后知后觉的他这才反应过来,胃里的潮涌翻滚着,也吐了一地。
于三婶泪水涟涟,强忍着悲痛,又不知所措地望着。
唯有一人,他的目光落在宣秀秀瘦弱的背影上,视线渐渐升温。
某个瞬间,他甚至觉得蹲在巨石上,为人刮腐肉的小身板太过瘦弱……
宣秀秀全程无视周围一切。
她进入了人神合一的境界,整个视野只有王大牛一人。
小心翼翼刮去腐肉,然后将裘家解毒珠放入清水中。
当然,于三婶端来的水不过是障眼法。
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转换身姿时,早已将碗中的水替换成灵泉水。
所以,当灵泉水混合着解毒珠释放的药力,一点点清洗王大牛鲜红的血肉后,他的腿流出的再不是黑色的血。
鲜红的……
解毒成功了。
宣秀秀暗暗松了一口气。
但她很清楚,要救王大牛还得熬过关键的感染期。
“于三婶,我虽然为大牛哥解了毒,但他的腿不能碰到任何脏东西,防止细菌感染。他还得吃消炎药……”宣秀秀道。
李峰目睹这一切时,整个人都惊呆了。
最近,家里人通过献上祖上药方,家境得到一定改善,他未来两年内也会回到凌河,同时他对国外的医术也有所涉猎。
村民听不懂宣秀秀说的什么细菌感染,消炎,他一清二楚。
这一刻,李峰后背冷汗直冒。
他一直自诩清高,又自觉医术精湛,打遍凌河无敌手。
但打脸来得这么快。
其貌不扬的丑丫,竟然在他眼皮底下,治好他下了死亡通知单的王大牛!
他怎么不惊讶,怎么不震惊?
爷爷所言的人外有人是真的,他以后再不能孤芳自赏,待门房里闭门造车,又过分自以为是了。
心之所至,诚意毕现。
李峰瞬间垂下了头颅。
他激动道:“秀秀,我愿意留在王家,真心照料大牛,助他渡过三天感染期,你看可以吗?”
宣秀秀抬眸。
她一张幽黑的脸颊上,痘痘长满全脸,但黑亮的瞳仁清澈如水,瞅着人的模样儿又严肃又认真。
李峰被她目光注视着,感觉到一股压力。
他瞬间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等待着。
在李峰以为宣秀秀看不上他时,她却点头了。
“那就麻烦李叔了,未来三天,李叔可能不能睡安稳觉了。”宣秀秀道。
“没问题。交给我来办!”
李峰言之凿凿。
这一刻,全村人都愣住了。
一直以来,村医李峰高傲着呢,若不是他医术精湛,救了村里不少人,大家多半是不愿意同他亲密的。
这还是第一次见李峰垂下头颅。
罕见呐。
难道王大牛的腿被治好了?
众人心中满是疑问,又震惊不已。
人群里有一人的眼神骤亮。
“秀秀,秀秀——”
老古村生产队长宣森舔着脸上前,笑盈盈道:“秀秀,既然你能治好大牛的腿,那你有空跟你森叔去稻田走一遭吗?”
大牛的毒就是从田里来的。
宣秀秀能解大牛腿上的毒,地里的应该难不倒她吧。
“会是会,但我现在必须将大牛哥送回家,还有……”她话音还没落,队长宣森恨不得大包大揽接下所有事儿。
“你吩咐,尽管吩咐,森叔能做的,没有不答应的。”宣森急急道。
队长在村里威望是一等一的。
他吩咐,没人不听命令。
宣秀秀眼神一动。
她立马道:“首先请大家立马离开现场,同时来两个力气大,身上干净点的大哥,将大牛哥送回家……”
有人可以指挥,宣秀秀就不客气了。
在于三婶感激的泪目下,被宣森指定的人开始忙碌。
他们按宣秀秀吩咐,在王家布置一个干净的房间,做一个吊脚的架子,又给房间消毒。
当然,农村消毒也就烧烧艾草。
宣秀秀趁他们不注意,暗中给死角一一消毒。
等处理完王大牛的事儿,宣秀秀从李峰家拿来一个被她消过毒的塑料桶,往桶里注入混合了解毒药力的灵泉水。
她又抓起木桌上的钢笔,手写了一个药方,递给李峰道:“这个是消炎药方,你自己看着配。”
身为村医,李峰平时没少去山里采药材,晾晒过常见的中草药,等他接过方子一看,眼睛睁得大大的。
药材他都有啊。
可他怎么就没想到这么搭配呢?
疯了个板板。
宣秀秀的医术到底跟谁学的?
她不出手则已,出手一鸣惊人啊。
“那个,秀秀,我可以问问你,你这医术可有师承啊?”李峰小心翼翼问道。
药方在这时节是宝贝,往上头一献,可是大功劳。
为防止药方泄露,谁不是将字迹写得连亲妈都不认识……
宣秀秀倒好。
她毫不藏私,药方上的字迹写得清楚明白。
这赤裸裸是将宝贵的方子给了他!
李峰恨不得当场跪下行礼,喊她一声“师父”。
“我的师父早已仙去,他就是我曹爷爷啊——”宣秀秀嗓音清脆道。
听到这个话时,李峰傻眼了。
他采药时见过讨饭的流浪汉老曹。
彼时,老曹经常挖山里无毒的草根,树根,有时甚至会采摘一些野花野草之类的。
之前他一直以为是巧合……
没想到被全村无视的老曹,竟然大有来头。
可惜啊可惜。
他们一个个有眼无珠,空有宝山而不得知!
李峰嗟叹之余,也对宣秀秀投去诚心诚意的臣服。
“药方你收着,以后你可以拿来用。你要相信随着医术的发展,药方这东西在未来并不如现在这般值钱。”宣秀秀不以为意道。
未来西医发展壮大,中医也会与时俱进。
药方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做出适当的调整,因为药材生存环境的改变,药性的流失,死守药方是没用的。
她给李峰的药方,是她嗅出药材的药性,以及几种草药合在一起的疗效,从而新配出来的一个方子。
这种方子,要多少有多少。
宣秀秀的不在意落在李峰眼中,别有一番理解。
他竖起大拇指道:“秀秀,想不到你思想觉悟如此高,既然你认识字,为什么不去念书呢?”
这样的人才,困在山沟沟里,完全埋没了呀。
她应该飞向更高更远的天空!
时代需要她——
宣秀秀笑道:“书肯定是要念的。”
她不就是在做准备嘛。
恰在这时,孟铁生出现了。
宣秀秀一双亮晶晶的眸子熠熠生辉,在阳光下闪耀夺目。
她见到孟铁生,脸颊洋溢着笑容,快步上前,脆生生道:“水生,我们去田里吧,把这害人的东西解了去。”
孟铁生视线落在脏兮兮的少女身上,一颗心摇曳不停,眼神有点凌乱。
冲击接踵而来。
她不嫌脏不嫌臭,哪怕是新买的布拉吉,在面对病人时一点儿不心疼,裙子脏了就脏了,捕捉到机会就立马抓住,开始救人。
这一刻,她又拿出珍贵的药方收服人心……
孟铁生的心有一丝乱。
他从未见过她这样的女人。
该大胆时,她胆子肥得跟头牛一样,什么令人燥热的话都说得出口。
可一旦认真起来,骨子里的执拗劲儿又令人震惊。
这一刻,孟铁生对影响了宣秀秀的流浪汉老曹,好奇心更浓了。
他得暗中调查一番。
“走吧。”
孟铁生迎上她的目光,嗓音沉沉的。
稻田里的毒解起来就相对容易了。
天干物燥,水资源是稀缺货,但为了田地,宣森几乎抽干了唯一还有地下水的深井。
宣秀秀没有当众放解毒珠,免得宝贝被人惦记。
她佯作忙忙碌碌,又进进出出摘摘花,抓抓土,最后将一桶桶带有淡淡绿色的水展现在人前。
村民不明就里。
他们得了队长的命令,就担着水去了田间,将水洒入泥土。
水喷洒进耕田,泥土渐渐恢复本有的金黄,不发黑不发臭了,空气里形成的毒瘴也慢慢消散了。
“……”
村民震惊了。
这一刻,老古村的村民目光落在宣秀秀身上时,有人心怀愧疚,有人满面赤红,也有人感激不已……
但每一个人对她予以深深的赞许。
“秀秀,以前是婶子的错,竟没帮衬帮衬你,以后你有什么事儿尽管跟婶子提,婶子没什么不答应的。”
“秀儿,以后哪个小鬼敢喊你小名,我揍红他屁股蛋。”
……
“秀秀,老古村是你的娘家,我们都是你的娘家人,翠娥再折腾你,你森叔第一个不答应!”
宣森上前来,对宣秀秀表达感激之情。
丑丫是他看着长大的。
瘦瘦的个头,黑煤球一样,在队里出工分时,她连一捆稻草都背不动,只能做一些细枝末节的活儿。身为队长的他也不能徇私,实打实地给3,4个工分……
没想到,默默不语的小丫头竟藏了真本领。
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哎。
老古村终究留不住她。
她自从嫁了个好后生,人开朗活泼了,脸上笑容多了,哪怕没那么好看,但笑起来的样子特有精神气儿。
“走吧。”
孟铁生推着自行车过来。
他心底的疑惑,一茬子灭,一茬子生,脑海里总有一团迷云挥之不去。
“秀秀,你等会儿。”
于三婶奔过来。
她拎着小篮子,里面是一只老母鸡。
“秀秀,大牛的命是你救的,我没什么送你的,把家里养的母鸡送给你,算是表达婶子一点心意。”她说道。
宣秀秀不想接。
对她而言,一只鸡算不得什么,空间里多的是,母鸡生蛋孵小鸡,小鸡仔遍地走,如果不是因为不便拿出来,她都打算天天宰只鸡吃。
但王家拢共才几只下蛋的鸡。
她不能收。
“秀秀,你不收下,我心不踏实,要得大病的。你太瘦了,得多吃一点补补身子,养好身子,以后生娃才不会亏了底,听婶子一句劝,把鸡收下。”于三婶道。
以前丑丫胆小怕事儿,畏畏缩缩的,每次被黄翠娥拿扁担打还不知道躲,打得一身青紫色,她看着都心疼。
现在好了,丫头有个好归宿。
她目光落在孟铁生身上,话里话外全是关心:“水生,我知道你疼秀秀,但她身子单薄得养养,孩子晚点生好。”
孩子……
“咳,咳咳,三婶,你说啥呢?我,我们没那么快的。”宣秀秀险些被自己口水呛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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