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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大宋摄政王

状态:已更新26.04万字,最新更新时间2009-08-29 12:33:27

简介:  宋朝,一个辉煌的时代,华夏文明独步世界的时代。经济最发达的朝代,工商业最兴盛的朝代,资本主义开始悄悄萌芽,向近代国家转型的趋势初现。就是这样的一个文明国家却最终毁于野蛮的游牧民族。  一个军校的高材生,莫名其妙的空降到南宋初年。于是,从绍兴七年开始,原来的历史被新创造的历史所覆盖——  北伐光复,一统泱泱华夏;  草原筑城,摧毁游牧民族;  东南亚逞淫威,开南海为中国内湖;…

大宋摄政王免费阅读

大宋摄政王免费阅读第一章 庄不凡

  凛冽的北风呼呼地吹过江淮的原野,因为连年的战事变得荒芜的田野里缓缓地穿行着一支总共仅有三十七人的部队。每个人的衣甲都破碎不堪,他们的武器也都残缺不全,残留的血迹凝结在他们的身上,显得污秽不堪。

  作为这队士兵的领头人,庄不凡此时的心情郁闷到了极点。

  这几天,从前发生的一幕幕犹自时常在他休息的时候浮上心头。他作为一个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人,现在必须跟着这个时代的人一起面对着兵祸和死亡的威胁。

  他并不害怕战争。他本来就是桂林陆军指挥学院的精英学生,就在他被莫名其妙地来到这个时代之前,他刚在模拟战争指挥电子平台的作战推演当中击败各个对手获得第一。他奇诡的用兵方式令其他的军校学员们都佩服不已。在那时,他是何等的春风得意。

  转眼间,他就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时代,现在是南宋初年,金兵南下的战乱年月。

  他刚到这个时代,首先遇上的就是一座混乱的城池,以及士气低落的守军。而同时金军的气势汹汹的铁骑却从北面滚滚而来,要将这座小城淹没在他们的铁蹄下。

  守将逃了,城里的官吏逃了,剩下的士卒虽然出于一腔热血沸腾不愿逃走,可是没人指挥,在没有胜利的希望的时候这样的热血和仅存的脆弱的士气能维持多久,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

  庄不凡在这种恶劣条件下,依靠着一堆轻蔑的激将语气的话激发这些士兵的血性,然后带着这些兵士和一群手无寸铁的百姓来守卫这座小小的城池。

  守城半个月,杀的金兵不知有多少,城里的瓦片都全被拿来投掷金兵了。跟着他一起守城的军民,最初有上千人,打得只剩了寥寥百余人。

  走投无路之下庄不凡只好带着这些残兵趁着夜色从城中突袭出来,向北逃过了一条河,过河之后为了拆掉那座桥阻断金兵追击又有二十七人被金兵杀死,过河之后偶遇一小股金兵运粮队伍,庄不凡偷袭了那些金兵一把,把那帮金兵杀光,烧掉了他们的粮草,不过自己一路的也只剩了四十二个人。

  本来庄不凡出城向北突围出来的原因就是想要迷惑金兵。金兵只道这些宋军突围而出,必然是像丧家之犬一般往南逃,可部署南边的金兵却没拦截到这股逃窜的宋兵,反而自己背后却被一小股宋兵袭击。傻子也知道庄不凡现在想要从北边迂回一个大圈再回头南下,于是对后面也注意了些。这么一来他们的处境便是更加艰难,又跟金兵遇上了几次,结果打得只剩了三十七人,若不是庄不凡身边还有同样稀里糊涂来到这个世界的一把手枪,恐怕他们早就给金兵给灭了。

  看着身后这一队的兵士,庄不凡其实心里还是有些欣慰的。跟自己一起战斗了这么久,好歹也了解他们一点,里面也不乏有点本事的主儿,不过要他就靠着这点人起家的话可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何况南宋初年对武人限制比较宽松的时期也是相当的短暂。

  紧紧跟着自己的大汉叫龙越,本是北方人士,家里世代打猎为生。靖康之变后参加义军在中原跟金兵打了大大小小十几丈,最后义军失败,逃到南方,又参加了宋军继续抗金。在庄不凡骂众兵士没有种,胯下没长东西的时候他第一个出头,在守城的战斗当中他表现得极其悍勇,一个人杀了好些金兵。

  队伍中间还跟着个书生,名叫楚风,这人却是个“不务正业”的公子哥儿,虽然出身书香世家,却成天沉溺于一些“奇技淫巧”,不过守城的时候却是他做的机关却也杀伤了不少金兵,比起很多刀口见血杀敌或者被杀的彪形大汉来,他或许杀死的金兵一点也不少。虽然现在是在逃窜,他依然在肩上抗着他自制的那宝贝诸葛弩,里面的箭枝却已经没有多少了。

  戴扬威,乃是个南逃的官宦家庭的子弟,在从汴京前往江南的路途中他的一家人都死得精光,在庄不凡激发士卒守城的时候,正好旅居城里的他愤然加入了守城的行列,这半个月的仗打下来他杀了三个金兵,本来文质彬彬的世家子弟现在也是满口粗话的行伍之人。

  再一个能引起庄不凡注意的人就是跟着他们的一个女人了。

  鞠七七,本是个江湖游侠,这个时代的女人,能到外面混的都怎么也有两下子。鞠七七带着一副自带的、被楚风改造过的手弩跟着他们守了半个月的城池,杀的人只有六个,不过杀的六个人个个都是金兵的将官。数番在关键时刻破坏了金兵的攻击。她的射术极其精准,以致到了后来金兵的一个将官对她的箭颇为忌惮,在手下兵丁重重盾牌掩蔽下上前督战,结果她的箭枝竟然从那重重的盾牌中间找到了唯一的空隙钻了进去,把那将官射成重伤。

  队伍在淮西荒凉的土地上行走了十余天了,现在所携带的干粮都已经没了,鞠七七的手弩还剩下一支羽箭,而楚风的那诸葛弩也只剩下了一个箭匣的箭,而且是不能和鞠七七的手弩通用的规格。

  说起楚风的“诸葛弩”,实际上比起当初诸葛亮发明的连弩还要精良些。穿透力不仅要强些,而且一个箭匣里可以装九枝箭。庄不凡心里对这个家伙颇为看重,估摸着以后自己的军械革命是不是还有用得着他的地方。

  话说庄不凡身上也还揣着从原来的时代跟他一起来到宋代的一把手枪,这把手枪里现在只剩下了三发子弹。其他的子弹已经被庄不凡送到了金兵的身上。对于最多不过见识过突火枪的金兵来说,手枪的震慑力还是不错的,在几次关键的时候怔住了攻城的金兵,也几番救下了庄不凡的性命。手枪爆头的感觉虽然爽,可是子弹毕竟有限,打完了就不能用了。

  那痴迷于“奇技淫巧”的楚风对这个奇怪的兵器早就垂涎三尺,若非在战时,恐怕他早就跑去寻找庄不凡所言的那个神人“韶山毛公”去了。

  一队人走了半日,眼见天色渐渐晦暗了,方才看见前边出现了一个村子,却是不见炊烟。不过在这个时代,村庄里没有炊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笑话,金兵一路烧杀抢掠过来,还能有哪个村落能幸免?

  一行人的心情立即就兴奋了起来。不过庄不凡还是比较谨慎的,金兵这番五万大军攻打小小的坤城,被自己挫了锐气。然后自己这一小股人马又屡屡在他们背后给他们找麻烦,估计金兵的头头早就想要逮住自己这批人了。若是预先在村子里埋伏下兵马来等自己的人去找寻补给,自己这点兵力那可真是插翅难飞了。

  原以为坤城那千余兵民便是自己起家的资本了,没想到这些天杀的金兵还真的跟这么个小城较上了劲儿,把自己的起家本钱几乎打了个精光。屁话啊,人家都在逃,自己一个人守住一个城池不挪窝,枪不打出头鸟打谁?

  跟着人家逃?那还玩个屁啊,自己给这些兵民一番激励,让他们要“有种”,结果过后却弃城而逃,自己的本钱还不马上蒸发?

  这么看来,眼下的情形反而是最理想的了!

  鞠七七进了村子里转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异常,众人方才进了村子里。却发现这村子早已破败得不成样子,几乎找不到一所不透风的屋子,更多的则是些断墙残垣。

  从废墟里找出些勉强可以填肚子的东西,天色便即黑尽了,却听得一阵响动,东南方向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声音来。

  龙越首先按捺不住,站起身来,怒道:“奶奶的金狗,不给人一点安生了。爷爷冲出去,杀他个够本儿,是个爷们儿的,就杀出去干他娘的!”

  “龙越!”庄不凡冷然道,“村子外面一马平川,咱们出去能杀几个?若真是大股金兵,他们就是凭着马蹄踩都把咱们这几个人踩死了!”

  “我杀的金兵够多了!”

  “能多杀则多杀,能晚些死就晚些死!所有人都准备好,如果真的是金兵来袭,我们就依托这些破房子跟他们决一死战!”庄不凡面若寒霜,站起身来。

  “庄公子,我想来不是大队的金兵!”鞠七七突然插嘴道,“听起来他们很是混乱,又是向北撤退,只怕是被宋军打败了的!”

  若真的是金兵退下来的话,庄不凡可就是捞到了大便宜了。他眼前露出了一丝曙光!

  “鞠七七准备好,你剩下的箭一会儿一定要射杀一个金兵的将官。其余人等,全部在这村子最外围的墙下躲好,待我一声令下一齐杀出去!”

  龙越问道:“我们需不需要把架势弄大些?”

  “不用,”庄不凡道,“金兵若是得胜之师,你就是声势再大也吓不倒他们,他们败了你随便冲杀一阵就会让他们以为早有人埋伏在此。再说了,会叫的狗不咬人,咬人的狗不会叫。我们突然袭击他们反而会消除他们我们是虚张声势的想法。”

  那支溃兵一路败退过来,正是金兵,数量还不少。庄不凡一行人所在的这个村子就在他们败退的大路东侧,而他们南边则是那支追杀他们的精锐之师。

  庄不凡心头欣喜若狂,待金兵前队冲过去几个人,他悄悄对着鞠七七挥了挥手。鞠七七会意,嗖地一箭射了出去,便见一个金兵的将官大叫一声从马上摔了下来。

  鞠七七这一箭射得颇妙,没有像往常那般一箭封喉,却是给了那将官惨叫的机会,弄的周围的金兵俱是一惊。在这当口上,庄不凡喝了声上,大吼一声从那残墙后边跳了出来,朝着一个金人开了一枪:“宋人庄不凡在此,决一死战!”

  “宋人龙越在此,决一死战!”

  “宋人楚风在此,决一死战!”

  “宋人戴扬威在此,决一死战!”

  一阵嘹亮的怒吼声从金兵的旁侧传来,龙越第一个冲进了金兵当中,一刀将一个骑兵砍成两段,翻身跳上了他的马,挥刀朝着两边的金兵大砍大杀起来。庄不凡也充分发挥了他军校精英,军训尖兵的本色,把一柄刀子当作三菱军刺一样用,却也捅翻了两个金兵。再看周围,手下的几十个血性汉子都一个个状若疯虎般朝着金兵砍杀不已。

  本来这帮溃逃的金兵就士气低落,先是被射杀军官,军卒无不大感不妙,再被庄不凡的手枪那一声巨响震得七荤八素,然后是这队如狼似虎的人马冲杀出来,顿时大溃,一个个弃了大路朝着东边的野草地里逃去。这般一折腾,便缓慢了逃的速度,被后边那支兵马追杀,又是逮住一通好杀。

  那支兵马杀散金兵,来到庄不凡一行人面前,当先一员青年将军道:“本将乃武胜、定国军节度使、神武后军统制岳元帅麾下张宪,不知壮士高姓大名?”

  庄不凡突然间纵身狂笑起来,自己转运的时机到了!

  “鄙人韶山毛公座下亲传弟子庄不凡,见过张将军!”

  “庄不凡?”张宪惊道,“就是那率千余兵民死守坤城半月,孤军御寇,杀敌四千的庄不凡庄公子?”

  庄不凡哈哈笑道:“将军谬赞了!”

  “我家元帅早已收复坤城,庄公子孤军御寇,忠勇可嘉,某家也只敬你这样的好汉子!”

  在走进那中军大帐之前,庄不凡心里还是很有些紧张的。毕竟作为来自后世的一个“粉丝”,即将跟这种英雄人物面对面,委实是令他激动万分,但同时,也绝不能失态,让人瞧不起,不然今后自己可咋混?

  进入大帐内,却见里边已经站了好些将领,多有神情彪悍之辈,却唯独坐在中间的那人,却是神色平和沉稳,甚至还有一些儒雅之风。庄不凡心里不由得暗叹:人不可貌相啊。

  “这便是那孤军御寇的庄公子了?好一个少年英才!”岳飞见庄不凡丰神俊朗,剑眉星目,生的仪表堂堂,也是连口称赞。“此番完颜宗弼那厮突然大举南侵,江淮糜烂,若非公子死守坤城,只怕岳某驰援之前金兵就快要过江了!庄公子带着满城军民守城半月,大小凡三十余战,杀敌四千,牵制金兵近五万,委实是一大丰功伟绩!”

  听着这些夸赞之语从偶像的口中出来,庄不凡却没有再紧张,他作出一副懒洋洋的样子道:“可惜庄某手里只有一支杂牌军,不然定教那些金人好看。”

  岳飞闻言道:“听说庄公子自小随着世外高人修习兵法韬略,不知可有表字?”

  庄不凡一听,微微一愣神,随即决定抄袭:“庄某字中正。盖因中正二字,无曲笔,无歪斜笔画,以示不与那些奸佞小人为伍。”

  却听得角落里一人不服道:“不过就是仗着城池之利跟金兵耗上了几天,再在金兵后面鬼鬼祟祟沾了点便宜嘛,居然在这里胡说八道。我岳家军里俱是英雄好汉,岂容竖子胡来?”

  庄不凡冷冷道:“庄某带数十兵卒,在金兵背后转折千里,连番袭击金兵,又杀敌二百余人,若换成是你,只怕早拿这几十兵丁在金兵大军面前撞个粉碎了!”

  那人又道:“好好城池不守,却是弃城外逃,被金兵追逐得满地跑——”

  “离城之日,那城池早就破败不堪,再守下去还不被金兵包饺子。用兵之道,无坚不摧,唯快不破!庄某弃城出走,乃是避实就虚之计。敌强我弱,则自然当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尽力以小代价杀伤多的敌军!”

  “好一个‘无坚不摧,唯快不破’!好一个‘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之计!”岳飞拊掌道,“庄公子能守住孤城,果然不是寻常之人。王贵,不必多言!”

  “王贵?”庄不凡心里一跳,“便是那参与了岳飞冤案的家伙么?日后有我庄不凡在,必然不教他得活!”

  却听岳飞道:“不知庄中正可否留我军中,屈才作一参将?岳某已然上奏皇上,不日朝廷必有封赏。”

  庄不凡求之不得:“元帅过谦了,岳家军虎狼之师,金兵闻风丧胆,庄某自是不胜荣幸。不过庄某有一小小请求,还请元帅成全。”

  岳飞道:“中正乃是当世英才,忠义可嘉,才略过人,你我日后便以表字相称。不知有何要求?”

  庄不凡一听要和岳飞表字相称,不由得头有些大,却也只得硬着头皮道:“想来这军中,颇多前线败兵和逃难百姓,庄某想要在其中选出些士卒,亲自训练。”

  此语一出,帐中众人无不微微皱眉。庄不凡接着道:“庄某生平所敬者,唯三人而已。”

  岳飞道:“是哪三人?”

  庄不凡道:“其一者,那马踏匈奴的霍骠骑,其二者,便是铁血屠胡的冉天王,其三便是鹏举兄了。”

  “冉闵一匹夫耳,竟能得中正这般推崇?”

  “若无冉闵一匹夫,中原华夏之民,只怕早已给五胡屠尽,虽然今日看来那些胡虏早已融入我汉人,但如今金人亦是与当年五胡无二。庄某只愿率一支亲自练的铁军,踏破贺兰山缺,直捣黄龙,收取中原,光复燕云之地,驱逐鞑虏,恢复汉唐雄风!”

  岳飞此时眉头舒展,道:“果然是忠义之人,只是这些败兵士气无不低落,不知中正要如何练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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