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城》这本书是破剑式书友推荐的,本来我看余华的《活着》,心灵被摧残了,作者真是一点希望都没给留呀!最后主人公的亲人都离他而去,我都不想看余华写的书了。但破剑式推荐,那一定好看,那就看呗。
《文城》主要讲的是林祥福与小美的爱情故事,但我印象深刻的是故事发生的年代,与这个年代的动荡社会下,民众的生活百态。林祥福与管家田大的相处,不像是传统认知里的地主与佃户的关系,而是长辈与小辈,或者是兄弟亲情,而且田大及其四兄弟对林祥福这个少爷极其衷心,那个年代的人非常质朴。
林祥福与陈永良李美莲一家人的友谊让人羡慕。在土匪绑票时,李美莲对大儿子陈耀武说:“你快去,快去把林百家替回来。你是男的,被他们‘摇电话’就是疼一点;林百家被他们‘拉风箱’了,以后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无论怎么喜欢林祥福的女儿林百家,但那可是亲儿子呀!怎能舍得自己的儿子,换回邻居朋友的女儿,现在人大多办不到呀!
清朝灭亡,民国初立, 军阀混战 。北洋军阀在溪镇时,溪镇的人真的是送钱送物送女人,就因为百姓手里没有抢,忍气吞声,太可怜了。匪祸泛滥,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溪镇成立民团,这一群独耳民团为了保护溪镇百姓与土匪战斗全部英勇牺牲。
徐铁匠的徒弟孙凤三昏迷不醒,死前突然睁开眼睛,看见盒子枪仍然抱在自己胸前,又看见顾益民站在一旁,孙凤三脸上出现了笑意,他双手把盒子枪抬起来给顾益民,声音虚弱地说:“朱团领死前任命师父为团领。师父死前任命我为团领,我要死了,我任命你为团领,要在师父和我的墓碑上刻上‘团领’。”这样的人才是我们国人的魂,好样的。这本书余华写的还是不错的,可以看看,推荐。
看余华的书,像捧一个炸弹,你永远不知道它在哪一刻爆炸,弹片翻山越岭斜穿而来,炸得你血肉模糊。脉脉温情下,幽默对话中,一不留神,手起刀落,杀得你片甲不留。分明上一刻,他们还在宁静祥和的光影中,痴迷一壶酒或耽溺两分月光。
总有一刻,你觉得挺不住了,心理防线被击溃,紧接着眼泪决堤。宋卫平的死、友庆的死、杨飞的死、林福祥的死,余华不手软,他不善待每一场死亡。时隔八年,总想着,该收手了吧,一口气读完《文城》发现我想多了。
这世上的感情,爱则聚,不爱则散,那就没烦恼。如果位置错了,爱则散,不爱则聚,那是大烦恼。爱与不爱之间,再夹杂一些难断的恩义和未了的情缘,这个话题可以写上生生世世。我不把这本书简单定义为一段动荡年代中,传统礼教压迫下的爱情故事,因为书里惺惺相惜的兄弟情义,也同让人泪目。
人到一定年龄,当你不再囿于男女间的小情小爱,你会发现书籍总能滋生出另一层更深远、更慈悲、更博爱的意义。比如各种怪癖恋可能只是障眼法,劳伦斯真正想表达的是工业革命破坏了英格兰的宁静;比如宝黛恋只是点到即止,生命中任何一程倾情陪伴都弥足珍贵。偶尔会把前两年看的书,在心里回味一下,总有那么一瞬间,我仿佛见到作者静立光阴之畔微笑不语,而我试图透过滚滚红尘揣摩禅意。《文城》读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