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读酒徒著名小说《隋乱》,读完,想写一点书评,以表我对这本书的欢喜:《隋乱》,原名《家园》,长篇历史架空小说,简体已经出版(出版名为《隋乱》),作者酒徒,该书于2007年下半年创作,获得四项网络文学大奖。与《开国功贼》、《盛唐烟云》一起被称作称为“隋唐三部曲”,隋乱是第一本被译为外语的网络小说。
故事讲述的是隋炀帝年间,河北上谷地方的一个少年李旭,逃避兵役而进入大草原。在草原中收养了一头银狼,被草原民族视为圣物,他在草原结识了汉人徐大眼(徐茂功),与流落草原的中原人学得箭技和兵书等。帮助寄身的部落成为一个大部落,后因得罪突厥贵族,于是回归中原,参加了炀帝的首次征高丽,遂得赏识,于是成名,故事由此展开。
大隋将乱,群雄并起,这是一个灾难,也是一个天赐良机。像李旭这样一个平凡的农家子弟,若非身逢乱世,也没有机会多遇转折,历练成扭转大时代的不世豪杰。李旭14岁离家前,李旭生平最大的志向,不过是当个县丞,让父母过几天不受欺负的安稳日子。怎知一踏出家门,等待他的,竟是天崩地裂的成长之路,要不就懦弱倒下,要不,就挺直背脊迎战命运。
原本淳厚懵懂的李旭,凭着耿直勤恳的性格,历经数度奇遇,一路快速成长,和大唐开国功臣徐世绩一起纵横塞外、初犊小试;为大漠女儿射雕、赠狼;卷入世家大族与权臣之争,在尔虞我诈中浮沉;与李世民并肩作战,出奇计大破突厥四十万雄军;和受业恩师官贼两立、为同族表兄出卖;和李婉儿、李萁儿、红拂女情场纠葛;和秦叔宝、程咬金结成莫逆之交,指挥千军万马亦从容不迫,终成唐代最受称颂的经典侠义传奇,虬髯客。酒徒以历史上谜样的缺口,写就了一部饱含人间曲折际遇、让人不忍释卷的历史巨构!
浩浩荡荡三百万字,以另一种方式读了三分之二隋史,虽为架空历史小说,但我以为书中主人公却是带我们以一个第三者的角度去旁观隋朝的风云变幻。综合来看,书中描写具依托于正史,细节方面也颇为考究。自从接触历史以来,我最喜欢的便是汉唐史,由于小时候看的电视剧多是这些朝代的缘故吧。
换个角度来说,没有秦隋的昙花一现,断不可能有后面王朝的强盛,历史总是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始皇帝开创秦朝,大统一,各种政策并发操作,可是民众承受不住始皇帝的雄心,最终只能徒留遗憾,而隋朝我以为是始于杨广,终于杨广,二十拜将,踏平江南,此后称帝,灭吐谷浑,征契丹,突厥,安南,琉球,可惜终倒于平壤城下,之后未能更进一步,实属遗憾。
究其根本原因,无非他太过霸道,凡事亲力亲为,导致延误战机,却又对敌人太过仁慈,殊不知高句丽人可未曾接触过孔孟之道。他修长城,定发令,他开运河,改科举,这些举措到现在都有深厚的影响力,只可惜武能定国,却不能安邦。读过杨广几首诗,似乎完全从中读不出一丁点帝王之气,可能潜意识地,他只是一个能文善武杀伐四方的晋王,而不是立足朝堂运筹帷幄的皇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