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庄所谓的“道”,简单说可以归纳为两点,一是指宇宙的本源,即宇宙最根本的存在,宇宙万物产生于“道”;二是指自然客观规律。关于“道”的“无为而无不为”的特性,由于庄子在阐述中,从自然层面扩大到社会生活层面,致使这一思想出现了片面化和消极的倾向。我们常说的“老庄哲学”这一概念,无形之中就打上了这一烙印,往往忽略了“老庄哲学”最本质的内核,对宇宙与自然的唯物认识。
庄子把“道”的自然观推及到社会生活及人性人格上,突出之处有以下几点:其一,庄子从“万物一府,死生同状”(《天地》)、“道通为一”(《齐物论》)的认识出发,主张万物平等,因而否定人类的自我中心与个人的自我中心,提倡摒除成见,扬弃我执,顺应自然。
其二,庄子在老子有关无与有、小与大、短与长、柔与刚、弱与强等等事物相互依存、相互对应与相互转化关系的认识基础上,突出了事物之间的共同性以及相异性的彼此转化,创建了“相对论”的认识论。他认为除了产生万事万物的“道”是绝对不变的存在外,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是相对存在的,“物无非彼,物无非是”,“彼出于是,是亦因彼”,也包括人的思想观念,“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齐物论》)。这种相对性的认识论,推动了人类认识世界的深入发展,并对后世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其三,表达了庄子对精神自由的向往与追求。这一精神是庄子思想的核心,体现了人类最崇高的理想。对于如何跨入这一精神自由之路,《庄子》全书都在诠释,而在《逍遥游》篇有集中而形象的描述。庄子认为,一个人只有破除功、名、利、禄、权、势、尊、位的束缚,在利益面前“无己”,在事业面前“无功”,在荣誉面前“无名”,才可能“乘天地之正”(掌握自然规律),而“御六气之辩”(驾驭天气变化),走上自由之路。
其四,书中也反映了一些生活中的辩证认识,如“无用之用”的命题。这一命题的论述,例证视角广泛,内涵丰富,既包含“善于大用”、“物尽其用”的思想,又含有“有失必有得”和“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理念。有的学者把庄子的这类认识称为“庄子处世哲学”,并冠以“滑头”二字。其实,这种看法既忽视了社会生活本身具有的客观规律和人们对这一规律性认识的必要性,也忽略了庄子所处的生活环境。
当时庄子正处于昏君乱臣当道的战乱时期,“方今之时,仅免刑焉”,在重税与苦役双重压榨下的百姓,能够避免尸横草野已是万幸了。对此,庄子不仅寄予无限的同情,还能从认识论的高度,提供“处浊世避患害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