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了万世千千劫》第2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
“哎,看来姐这次是真的生气了!”
出了写字楼,林森无奈摇了摇头,无精打采的挤上了磁悬浮公交!
“嘟,月卡!”
“嘟,月卡!”…
“哎哎哎!那小伙子,投币!”
“噢,对不起、对不起,马上!”
.
或许是刚才想得太入神,都忘了投币这一茬;林森歉疚的朝公交师傅点了点头,要紧不慢的掏起了荷包!
一番翻动,周身的荷包全掏光了,总算是掏出了一张100蓝元的大钞!
举起100蓝元,林森胀红了小脸,显得很难为情!
“师傅,我没带零钱,你看怎么办?”
“算了、算了,往后面走,别挡道!”
“哎,谢谢师傅,下次我一定给你补上!”
对公交师傅点头致谢后,林森飞快的冲向了后排。
.
“嘿嘿,又节约了2元!”
“晚上又可以多吃两个馒头了!赶紧抢个靠窗的位置!”
暗自嘀咕一番后,林森选了后排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
…
这是一趟开往郊区的公交线路,由于年久失修,这磁悬浮公交坐起来,就跟在坑坑洼洼的路上开车一样,颠簸得很。
林森的手一直扶着前排的座椅,手腕上的10333数字纹身也显露了出来!看着纹身,林森再次陷入了沉思。
“哎,看来读者是真的不喜欢我的书,明明我写的就是真实故事啊!”
“无非就是把角色改得富贵了点儿,他们怎么不相信呢?”
“要不,我就按真实的写?”
“不行,太乏味了!读者一定会更不喜欢;”
“要不…”
…
“喂!小伙子,终点站到了,你还不下车吗?”
“什么?”
公交车师傅的大嗓门,终是吵醒了沉思中的林森;看了看窗外,林森暗道不好;
“坏了,坏了!又得重新坐回去了,不知道能不能混过去!”
.
下了磁悬浮公交车,林森上了另一辆回城的磁悬浮公交车
“小伙子,买票!”
“哦,对不起,搞忘记了,马上!”
又是点头、道歉、掏荷包,
掏完身上所有荷包,林森憋红了小脸,举起了那张大钞!
“额,师傅,我只有100元的,你看怎么办?”
“噢,没关系,我帮你去兑换一下,反正现在也没人!”
话毕,公交师傅抢走了林森手里的100蓝元,下车找零去了。
.
“你妹的,我就应该等人多的时候再上车!”
“哎!看来今晚只能吃2个馒头了!”
暗自躲了躲脚,林森也只能接受现实了。
“小伙子,找你的98元,点点!”
…
“嘟!百兴巷到了,请依次排队从后门下车…”
这一次,林森没敢走神了!下了磁悬浮公交,进入一条常年维修的坑洼支路,这里正是百兴巷!
.
虽是名为百兴,可一点也兴旺不起来;到处都是低矮破旧的房子,下水道也是臭水外溢。加上到处打的施工围栏,行车开船都很困难。
…
林森掏出2元,扔给了巷子口的包子铺老板。
“老板,来两个馒头!”
包子铺里,俩正在用餐的街坊见林森过来,开始挤眉弄眼,逗弄起来!
“哟,森哥,你不是说你今天结薪水吗?
“怎么还吃馒头啊?”
“你懂个屁,人家森哥是为了存钱娶媳妇呢?”
“谁说森哥没媳妇?”
“森哥前世,可娶了一个大美女;上前世,更是娶了俩媳妇!”
“哈哈哈!”
都是街坊邻居,对于林森他们再熟悉不过了,5岁家道中落随母亲搬来百兴巷。
从见到这货开始,就没见他正常过;什么投胎转世、万世轮回,经常被他提起;精神病院也不知去了多少回了,一切正常。
说他是精神病吧,这货还考上了知名大学;说他正常吧,这货毕业折腾两年后便回家躺平了,至今都没个正经工作。
和其他人大鱼大肉不同,林森这货,几乎就靠包子铺的馒头充饥;偶尔会买上2个肉包子;要不是他母亲走之前给他在百兴巷里挣了一套一居室的合院房,估计这货只有睡大街了。
“你们懂个屁,老子这是在修行;再特么嘴欠,小心老子轰了你们!”
“哟呵,林神仙,你现在修到哪个境界了?要不,我们比划比划!”
“哈哈哈!”
“滚!”
拿了馒头,林森骂骂咧咧的朝巷子深处走去。
.
对于这群街坊,林森也是无可奈何!
而对于林森的谩骂,街坊们也不生气,谁会跟一个神经病生气呢?偶尔打趣一下林森,便成了街坊们的共同乐趣。
就动动嘴皮子,也不红脖子,倒也十分和谐!
…
“站住,我有让你走吗?”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林森心里咯噔一紧;在他的身后,一二流子打扮的白毛青年叼着根牙签;身后,还跟着俩弱智小弟。
此人正是百兴巷这一片有名的二流子,人称兴哥,外号白毛。
兴哥属于最底层那种二流子,屁胆识没有;平时,主要以偷盗和欺负弱小为主;欺负林森这种货色,还是绰绰有余。
林森暗道倒霉,跑是跑不掉了;只得转身,一脸堆笑道
“兴哥好!”
“哟,森哥,这么巧啊!”
白毛快步上前,一把搂住了林森的脖子。
“森哥,最近手头有点儿紧,借兄弟点儿钱花花!”
林森心里都已经骂娘了,你特么是借吗,那次借了有还。
“兴哥,我最近手头也有点儿紧!”
林森原本还想周旋一下,白毛身边的小弟冲了上来
“啪”的一个大耳刮子,打得林森脑袋嗡嗡的。
“给你脸了是吧?兴哥这是看得起你,赶紧把钱掏出来!”
林森愤怒了,圆睁着眼睛,几乎就想跟他们拼命了;这十多年里,他真的是被白毛这几个二流子欺负够了;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
白毛见势不妙,推了推动手的小弟。
“怎么跟森哥说话的,有没有礼貌?”
“森哥,这小子刚进城不懂礼数,你别跟他一般见识!”
“兄弟最近手头确实有点儿紧!”
.
“哎!”
林森叹了口气,
苟活着总比挨揍强,把包里98元全掏给了白毛。
“就这点儿了,拿去吧!”
“穷逼!”
白毛接过钱,骂骂咧咧的走开了。林森摸了摸滚烫的脸颊,跟着回家了。
…
局促且有些破旧的房间里,餐厅和客厅挤在一块;黢黑的餐桌旁,林森蹲在椅子上;左手拿刀、右手拿叉,小心翼翼的片着馒头,就着开水,颇为享受的咀嚼着;
足足一个小时,这顿颇有仪式感的晚餐方才结束。
用乌黑的油布擦拭过嘴角,林森来到了客厅。
一张破沙发挨着一张破茶几,茶几上,还有一台布满粉尘、连小偷都不会多看一眼的破电脑,便是这客厅的所有陈设。
仔细找了找屁股落点,方才坐了下去;在他的屁股旁,一根弹簧刺破沙发皮,高高凸起。
打开电脑,沉思了一小会儿,林森开始在磨掉了字母的油光键盘上,敲击了起来。
…
“我叫林森,我是一名穿越者;或者也可以说,我是一名重生者、轮回者!”
“这是我第10333次穿越重生了!”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
“说实在,我的记忆力并不是很好!”
.
“但是,每一次穿越重生:”
“我都会在我的手腕上刻下轮回的次数,时刻提醒我自己!”
“在写这段话的时候,我还特意看了一下我的左手腕,没错,是10333次。”
“嘿嘿!怎么样?我是不是特别聪明!”
…
“和那些穿越小说不同,我的穿越重生特别苦逼,特别无趣!”
“小说里的男主,都是从现代穿越到过去,利用现代学的知识、掌握的信息在过去大放异彩!”
“我特么是从过去穿越到现在,想中个彩票都没办法!”
…
“小说里的男主,妻妾成群、个个貌美如花!”
“我特么这一世,连女生的手都还没牵过!”
“这一万世,最风光的时候也只娶过隔壁村的村花!”
…
“小说里的男主,一身本领,金手指也是多得不行!”
“我特么手无缚鸡之力,本世最好的战绩,也就欺负过小学6年级的学生!”
“当然,巷口王麻子家的狗子,倒是经常被我揍;”
“隔壁张嫂家小儿子的作业本,我也没少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