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百夫长》第3章 我,最年轻的百夫长
鲜血,喊杀声,兵刃的碰撞声。
鲜血会让人亢奋,更会让人疯狂!
传言凡人初入战场会被恐惧缠绕,但那也只是转瞬即逝。
战斗就这么一会儿,荒漠上已经撂下了七八具尸体。
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有些许哀伤的情绪在传递。
“噗”,秦云朝地上吐了口血水,眼神冷厉。
秦云看起来约莫十六七岁,身材欣长,剑眉星目。
“老大!大猫和大鼠捐了,大狗和大龙也伤了。”个子高出秦云半个头却骨瘦如柴的军士跟秦云汇报。
秦云点了点头,没说什么。
大猫,张宁,乾嘉元年三月初一生辰,殁于乾嘉一十七年。
大鼠,钱远,乾嘉元年腊月初八生辰,殁于乾嘉一十七年。
同年出生,同年死亡。
大猫最爱喝酒,一杯就倒;大鼠最恶喝酒,千杯不醉。
“阿刀,咱们同期入伍的同袍还剩几人了?”
阿刀想了想,“我、你,大狗、大龙。”
“对了,还有小文,一个都不能落下。”阿刀补充说。
生活在西北漠塞的孩子,长大了几乎都选择了从军,这是西北男儿的宿命。
家家都鼓励自己的好男儿去参军。
秦云十五岁参的军,也就是和师傅作别的十年之后。
在这十年,秦云再也没有听过关于天一道人的任何信息。
天一道人仿佛消失了在他的生活里。
抚养秦云的是一对老夫妇,他们曾经也是边军。不过年老,退了下来而已。
秦云在这个家庭里能感受到些许的爱,不过更多的是孤独。
他有时也羡慕别的孩子在父母膝边撒娇,奈何命运如此捉弄人呢?
不胜唏嘘!
在秦云十三岁时候,老夫妇先后病死。
埋葬了老夫妇,擦干了眼泪,秦云又孤家寡人一个。
因而他把更多的精力都放到修行上了。
一到十五岁年纪,秦云便积极参了军。
秦云不记得这样的生死搏命场景有多少次了。
战场便是阿鼻地狱,总有人要献出生命。
秦云依稀记得他第一次对阵捉对厮杀时候的场景。
乾嘉一十五年,他刚参军入伍半年。
跟着当时的伍长执行刺探军情任务,殊不知和对方的巡逻小队遇上了。
既然遇上了,那便生死相搏。
对手一看就是个老兵油子。一眼就瞅中了秦云。
他知道新兵的弱点:战场的断肢、鲜血、哀嚎,导致了新兵的紧张、害怕,一脑空白。
老兵挥了挥手中的刀,重心放低,稳稳护住下盘。
他并不着急出手,满脸戏谑地看着秦云。
小菜鸟?送命来了!
那人很是轻浮地招了招手,示意秦云出招。
秦云早忘了《军事操典》上要求的各项砍杀动作要领,他只是本能地紧紧握住手上的军刀。
头脑一片空白,全身都在发抖。
恐惧,恐惧像蚂蚁般爬满了他全身。
恐惧会让人虚弱,会让人勾引死神现身。
等不及了!“啊呀”,对手怪叫一声,挥舞着军刀,扑了上来。
秦云全靠本能,躲过了对手的致命一击。
他忘了,反斜一刀,本是个绝佳反击的好机会。
“傻X,你还手啊!”传来伍长老魏的骂声,“你他妈都白学了,烂泥扶不上墙的臭东西!”
老魏想把秦云骂醒,骂清醒!
秦云深深地呼了一口气,迅速调整呼吸。
冷静,一定要冷静。要稳住,要稳住。
性命相搏,生死只在一瞬间。
对手是在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他能活到现在,不只是运气。
在这以命相搏的瞬间,秦云不由自主想起了师父,那边与他告别的午后,和今天的天气有点相似。
秦云想起了师父说的一句话,功夫即是杀人技。
杀人的功夫讲究的就是一瞬,再华丽、再精妙的招式,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制敌。
所以师父只教了他三招刀法,而且还总喜欢和他实战,真刀真枪地对练。
秦云冷静了下来。
对手看似稳当的步伐,实则漏洞百出。看似搏命之态,实则随时在想撤退机宜。
给自己留后路的人,留的是一条死路。
风起,刀动,一颗人头落地。
滚烫的人血,洒在雪地上,升起腾腾热气。
“好快的刀,好猛的力道!”这是对手死前对秦云的想法。
伍长老魏拍了拍秦云肩膀,“好样的,不孬!”这是寡言少语伍长老魏对他最高的奖励。
说完,把人头捡起,扔入袋中。
齐国为鼓励将士立功,将功爵分为二十等。
军功主要以人头为依据,所以经常在战场上看到背着一大袋人头到处砍人的齐国猛人。
秦云天生就适合在军队生活。这是老魏对秦云的评价。
机敏、勇敢、冷血、警觉!
老魏是一步步看着秦云成长起来的!
他手下最优秀的兵,老魏相信秦云总有一天会超过他,成为军中更强的存在!
秦云仍在成长,他对一切事物掌握飞快!这正是修行天一诀带来的好处。
武夫七品开识海,秦云也把天一诀修行到了第七层——“坐定”。
过而不忘,烂熟于心。
秦云各项军事素质技能:器械、武力、军法,一一点满,这竟然与战场契合度如此之高。
不到两年时间,他凭借军功,渐次升迁。
不到17岁,秦云就成为齐国最年轻的百夫长!
齐国兵部逐渐留意起这个西北军——整个帝国战力第一军队出来的青年才俊!
“最近有点反常啊!”秦云从回忆中抽离回来。
正值初春,按往年来说是一年两国最为“和睦”时期。
仗要打,年要过,不过年,要骂娘。
因而双方极有默契的在各自区域内活动,一向是井水不犯河水。
但短短这已经是在漠塞上发现的第三波黑甲谍子了,莫非是北边发生什么事了?
这批人好像在寻找什么?一直在跟随某人的踪迹。
啧啧!秦云看了看地上躺着的魏国的黑甲谍子,不得其解。
“老大,这批魏国的谍子,应该不是塞上的,全是新面孔。”阿刀拨开谍子的黑色面具说。
魏国黑甲谍子常年一身黑色轻甲、黑袍,戴着黑色的鬼脸面具。
秦云他们经常和魏国的黑甲谍打交道,甚至比对手还了解对方。
秦云点了点头,赞同阿刀的说法,说:“刀势轻巧,招式繁多,倒有点像江湖人士。”
“老大,看看这个。”小文从黑甲谍子怀里摸出了一张画像。
画像缓缓展开,竟然画着一名女子。
画中的女人不过二十三四年纪,头顶凤冠,一身贵气。
黑甲谍?贵妇人?
嘿,越来越有意思了。
一声急促地哨响,打断了秦云的思路。
“手令——着甲字营百夫长秦云速回中军大帐听令!”
话音刚落,传令兵便一转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帮传令兵太没礼貌了吧,不打个招呼就跑了!”阿刀抱怨道。
“别废话了,列队!”
“列队!带上缴获,立即上马!”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
硝烟落尽,黄河落日,塞上小队高唱着歌儿回归大营。
男儿要死当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耳!
漠塞自三十年来有平民到此避难开始,人气逐渐积聚。
经过近几代人的努力,贫瘠的漠塞逐渐变成北漠绿洲最为富饶的地儿。
漠塞,塞上城,巍峨矗立着。
塞上城分为内、外城。
内城是这座大城管理-塞上守备府的所在地,呈方形。
外城主要是防御外敌为主,正门两侧前凸两个塔楼,整体呈“品”字形。
塞上城富饶,安宁祥和,生活着三十多万的军民。
塞上守备将官三等侯爵二品上将军班固,他已在塞上就任十年之久。
班氏先祖随太祖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受封庆阳。
庆阳班氏,乃齐国八大氏族之一。
经过百年发展,以班氏为代表的氏族门阀势力,竟能左右朝政,威胁皇权。
到了本朝,皇权与氏族门阀矛盾也愈发剧烈。
本是齐国都城建康守备将官班固被迫入西北塞上,便是十年前朝堂之上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塞上内城守备府门前。三三两两散落着几张陌生面孔。
他们一袭黑色锦衣,上绘有一头黑熊。
金吾卫蜂腰猿背,挎三尺赤练剑,腰边悬着一枚墨绿色玉佩:金吾卫。
金吾卫,皇帝三大亲属卫队之一,他们经常代替皇帝督办事宜。
位高权重,不可小视。
金吾卫从全帝国各个军队层层筛选出最精锐的战士来扩充,因而其战力不容小觑。
金吾卫不少出生于世家大族。
皇帝一是借此笼络人心,二是或许可挟制世家势力。
金吾卫,来头不小啊。秦云暗想。
其中一位玉树临风,器宇轩昂。他看着秦云,眼神里不怀好意。
那人微微颔首,笑道:“秦云?齐国最年轻的百夫长?”
言语中颇有些不服。
秦云不卑不吭,抱了抱拳:“正是在下,大人不知有何指教?”
“快进去吧,里面人都等着。”
京都口音?那人朝内府里指了指。
秦云拱了拱手,连忙走了进去。
朝廷的人都现身了,这到底出了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