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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送走周小莱后,陆穗穗回到屋里,转头就看妙妙歪歪扭扭地端着一杯水往男人所在的主卧走去。

“妙妙,你拿水去哪?”

妙妙刚起床,一头自来卷乱得跟鸡窝一样,脸上还有口水渍。

“妈咪,妙妙的小伙伴醒了,妙妙想给他喂点水。”

“都醒了?这么快?”陆穗穗先一步跨进屋内,果然看男人正坐在床上,利落地扯断脚上的绳子。

尼玛,这么粗的尼龙绳对他而言,是不是跟头发丝一样?

陆穗穗突然很后悔没用更多绳子把男人严实地绑起来,要是他突然发难,她可没十足把握能对付一个如此高大精壮的伤患。

妙妙端着水想往男人床边走,被陆穗穗眼疾手快拦下了。

男人低头丢开床上的绳子,眼角的余光没放过这一幕,冷淡地说,“我要想对你们下手,你们活不到现在。”

言外之意,让陆穗穗不要如临大敌。

陆穗穗也听懂了,尴尬地哈哈大笑,但还是没让妙妙靠近,自己端着水杯过去了。

男人渴得厉害,嘴唇都干裂出血了。他仰起头,喉结上下滑动间,转眼就将一杯水喝得干干净净。

“这水……”男人皱了下眉,终究没说什么,又把杯子递给妙妙。

妙妙看他似乎还想喝,屁颠屁颠地接过杯子又去倒水了。

虽说是在自己家,但面对这个危险的男人,陆穗穗还是颇为坐立不安,“那什么,昨晚事态紧急,妙妙动手,咳,不是,我动手砸了你一下,希望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千万别跟我们孤儿寡母的一般见识啊。”

这家伙肯定是来历非凡的大佬,她之所以这么殷切地伺候,也是担心这人以后想起来寻仇,现在能化解矛盾就赶紧化解了。

她敢跟陆家那种身家关系清白的商人对抗,却不敢跟这种一看就很嗜血的危险分子抗衡。

男人正望着自己的手沉思什么,闻言不屑地哼了一声,“你太看得起自己了。”

即便受了伤,一个笨女人加一个笨女孩,对他也没有任何威胁,昨晚的事,他更是不会放在心上。

再说,他注意到自己身上的伤口都处理过了,腹部伤口也缝合得很好,八成是这女人的手笔。

不管怎么样,这女人都救了他一命。

陆穗穗无所适从,突然一拍脑门,“我去药店给你弄点药,你不要乱动,小心伤口挣开。”

“带饭。”男人淡淡道。

“啊?”陆穗穗还没反应过来。

男人终于舍得拿正眼瞧她了,微微偏头,同情的目光仿佛在关爱一个智障,“我没吃饭,懂?”

“……懂。”陆穗穗掩面,关门出去,而后靠着墙轻轻拍着胸脯,舒出一大口气。

男人的声音也该死的诱人,低沉沙哑中透着无尽性感,好像含了砂砾,磁性动听,给人如山一般的稳重和安全感。

就是说话太欠扁了,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处于寄人篱下的状况,还敢这么颐指气使?

陆穗穗悲哀地发现,她真是做了个愚不可及的决定,捡了个相当麻烦的大佬回家。

妙妙端着一杯走过来,歪头看着她,“妈咪,你也要喝水水吗?”

陆穗穗低下身与宝贝女儿平视,笑着捏捏她的脸颊,“妈咪不喝,妈咪现在要出去买早餐,宝贝想吃什么?”

“灌汤包。”妙妙高兴地在原地跳了跳。

“哦,灌汤包是吧,妈咪懂了。”看着从次卧出来的球球,陆穗穗又问,“小宝贝,你想吃什么早餐?”

“油条。”球球一向不喜欢多说话,早上的时候总是沉默得像在炼金。

陆穗穗答应下来,又拉着妙妙说,“妈咪要出去一趟,在妈咪回来之前,你和球球不能去这个房间哦。”

妙妙忧郁起来,小嘴微瘪,“妙妙不可以去看看小伙伴吗?”

“嗯……”陆穗穗不知道该不该对三岁小孩灌输“谁都有可能是坏人”的观念,犹豫好一会才说,“里面那个人,妈咪也不认识,妈咪担心他会伤害妈咪的宝贝,所以宝贝们不要轻易靠近他好吗,妈咪五分钟就回来。”

见妙妙情绪明显地低落下来,球球默默从身后拿出昨晚的半块板砖,眼睛都不眨一下,“没关系,有这个。”

陆穗穗:“……”

苍天啊,她到底借了谁的种,才生出这么一对一言难尽的活宝啊?

随后,陆穗穗拿出百米冲刺的速度,飞速抓起手机冲向楼下,妙妙和球球则进了主卧去看男人。

男人喝完一杯水,干裂的嘴唇有了缓和,苍白的面色也恢复了些。

他就像一尊黑煞神,从头到尾都没半点表情,冷漠得跟雕刻出来的一样,喜怒哀乐全靠一双眼睛表达。

妙妙笑嘻嘻地问,“小伙伴,你好一点了吗,你昨晚流了好多大姨妈,吓坏妙妙了。”

大……姨妈?

男人神色复杂,看了妙妙半天,脸色终究还是缓和下来,平静地反驳,“我不是你的小伙伴。”

妙妙非常坚持“小伙伴”这一层关系,趴在男人胳膊边晃着双腿,小胖手撑着脸蛋,“你吃了妙妙给的肉丸子,你就是妙妙的小伙伴,不许反悔哦,反悔的话,鼻子会像木偶人一样长到月亮上去。”

只要是倒在地上站不起来的,对妙妙而言,可能跟外面流浪的猫猫狗狗都没区别。只要是小动物,接受她的吃的就等于默认是她的小伙伴了。

陆穗穗飞快冲回家,撞开门就看妙妙这个小话痨正跟男人“聊天”,男人神色温和了些,虽然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应和,但也没彻底晾着妙妙。

而一脸严肃的球球站在男人枕边,两只手高高捧着板砖顶在男人头顶,似乎只要他有任何不轨举动,板砖就要让他脑袋开花。

陆穗穗哭笑不得,先把孩子们哄去吃早饭,再配好药给男人吃。

杯子是空的,水都被喝空了,陆穗穗拿起杯子去倒水,突然想起来,妙妙是从哪接水的?

家里的饮水机坏掉以后都是用的电热水壶,而她担心两个孩子烫伤,一般把水壶放得很高,以妙妙的身高根本够不着水壶。

陆穗穗想了半天,把目光投向半开着门的卫生间。

难不成,是马桶里……

她皱着眉闻了闻杯子,三秒之后默默连杯子一起丢了。

“伺候”完男人吃药吃早饭,陆穗穗才开始忙自己的事,要将两个孩子送去托儿所,还要再去买两百块钱的彩票。

思来想去,想要暴富,还是只有彩票。

两个多小时后,陆穗穗拎着菜,拿着兑奖来的十块钱,有气无力地回到家。

做正事前,她还特意去主卧看了男人一眼,那男人正盯着自己的手,若有所思,都没察觉到她在偷窥。

虽然那双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的确是双很有美感的手,但也不至于一直盯着瞧吧?

陆穗穗没进去打扰,抱起二手电脑去阳台搜集情报。

床上,季鹤霆看着自己的双手,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会重生到这个时候。

他已经很确定,这里是末世爆发的一年前,距离他死亡还有四年。

前世,末世来临后,他迅速组织起自己的队伍,也算在混乱中闯出一片天地。可就在他以为事情会一帆风顺下去的时候,却在某个夜晚,喝了不知道谁下了毒的茶,失去行动力,被人从身后放了两枪,临死都不知道谁下的手。

幸好,他能够重生回来,回到末世一年前,在回龙城路上被袭击的那天。

不过,事情的发展跟前世也有所差别。那会,他受伤之后也是流落到这个地方,但在楼梯里躲了一天都没被人发现,最后还是手下们找到他。而这一次,却被一个漂亮女人救了。

先不管为什么会有偏差,根据得来的情报,他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一年之后,末世绝对会降临。

即便是他,前世也过得并不轻松,但是这一世,能够提前整整一年做准备,任何困难都能解决。

至于屋外那个女人,怎么说也救了他一次,他也该有所回报。

还有,他总觉得那女人有点眼熟,但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到过。他记忆力一向不错,按理说那么惹眼的美人,他不会忘记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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