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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嘴上说着戳心窝子的话,赵晓晓的脸上还是一副笑吟吟的表情,她上前两步,居高临下的看着眼前的女生,特意加重了话里的“小”字。

个子不高一直是林佳华心中永远的痛,青春期都要过去的她现在才一米五七。

比身边大部分女生都矮,估计以后也不会再长多高了。

她嘴上说着矮也有矮的好处,实际上心里不知道有多难受。

今天出门她还特意穿上了高跟鞋,但在身高快一米七,穿着平底鞋也能看出手长腿长的赵晓晓面前,还是被衬托成了五短身材的小学生。

看林佳华被气得不知如何反驳,短发导购员连忙上前拉架,“美女,都消消气,大早上的和气生财和气生财”。

她又安抚林佳华,“ 美女,别生气了。你这身高刚刚好,多可爱啊,正是男生都喜欢的身高,一般个子太高的女生都不讨男人喜欢。”

“你来看看这件衣服,你穿上多好看啊!”说着,就把自己精心挑选的衣服往她身上比划。

这个导购员个子就不高,上班又穿着平底鞋,在脚踩高跟鞋的林佳华面前也差不多高。

有人过来解围,林佳华又恢复成不可一世的模样。

她扫了一眼短发导购员手上的衣服,没有接过的意思,反而指着赵晓晓手上的衣服说:“我要买她手上那件! ”

赵晓晓不是没听见导购员的话里话外的拉踩,上一世她营养不良,长大后个子虽谈不上矮,有一米六二,但她还是想长得更高点。

不管别人怎么说,她就是更喜欢现在的身高,可美可帅的,多好。

就像是现在自己手里的长开衫,设计简单干练,优雅中又带着点酷帅,正是她一直想尝试的风格。

但上辈子的个子摆在那,再加上囊中羞涩,她也只限于心动。

现在终于可以亲自尝试了,她是心动又纠结,毕竟以她现在的形象和年纪,这件衣服的设计多少有点成熟……

结果她还在犹豫,林佳华直接要把衣服抢走了!

话说以她那身高,完全撑不起来这件衣服啊。

所以林佳华根本就不在乎她能不能穿这件衣服,她就是要抢自己手上的东西,让自己觉得难堪!

短发导购员感到为难,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按理来说衣服是赵晓晓先看上的,根据先来后到的顺序,她要等第一个顾客看完不喜欢了再给下一位顾客。

若是其他的衣服,导购员大可再拿一件同款给林佳华,但这是一家主打小众的品牌服装店,很多衣服都是孤品,这件外套她记得清清楚楚只有这一件。

现在的情况有点复杂,两人明显不对付,又看上同一件衣服,实在是让她头痛,她也变不出来另一件,总不能让她直接去抢顾客手里的衣服吧?

见赵晓晓仍旧面无表情,一句话也没有说,林佳华就让旁边的导购员赶紧把衣服拿过来。

导购员想了很多,实际上也不过一瞬。

她听着耳边女生的催促,心里就有点蠢蠢欲动,见赵晓晓没有出声阻拦,顿时心一横有了决断。

这里的衣服都不便宜,赵晓晓这种看起来就没有什么购买力,不一定会买。林佳华却是直接开口要了,不管其他,衣服卖出去了就是她实打实的业绩!

这样想着,她上前一步,伸手要把赵晓晓手里的衣服拿走。本以为还要抢夺一番,谁知对方没用力气,她轻而易举就把衣服拿到手了。

看导购员拿走衣服,林佳华得意得抬起头,像胜利者一样趾高气昂抱着胸冷笑,“ 有些人啊,明明买不起,还在这不停地逛,不就是耽误人家工作人员的时间吗?”

赵晓晓被抢了衣服也没有多生气,但她讨厌林佳华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好像把她当成一个能随意拿捏的软柿子。

赵晓晓一句话也没说,反而转身走了。

这时候自己的话语都只会让对方更洋洋得意。

林佳华立马跟上。

果然,只抢自己一件衣服哪里够呢?看来她是打定主意要和自己杠到底了。

赵晓晓看林佳华跟着自己,状似随意的拿起另一件衣服,瞄一眼标签,哦呼,这件衣服也不便宜啊。

“还有那件,她拿的那件我也要了 ,给我打包好。”林佳华等的就是这一刻,她再次开口。

赵晓晓看着她眼中的得意几乎要溢出来,大概也能猜出她的想法。

一直跟着她们的导购员心里简直乐开花了,暗叹果然她的选择是正确的。

毕竟不管顾客是因为什么原因购买,反正她每卖出一件衣服,就能多一份提成。谁会嫌弃自己的工资高了呢?

因此,她不停的吹捧开始上头了的林佳华。

“美女,你眼光真好,这件也是我们的设计师款,店里也是仅此一件啊!”

“这件衣服,你穿着肯定好看!”

导购员根本不在乎合适与否,只各种吹捧的话张口就来。

赵晓晓看着身后的林佳华,她还在努力保持高傲,但她的嘴角却时不时上翘,就像抽搐的病人一样好笑。

果然这种挥金如土、纸醉金迷的感觉真的会让人沉醉啊!

赵晓晓不知道的是,林佳华本不姓林,她是随母亲改嫁的。

林佳华曾经住在农村,家里的祖祖辈辈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小时候的那农家小院里还养了鸡鸭,猪羊。

一年到头,小院里都充斥着臭味。

而她的亲生父亲更是每天都忙忙碌碌的,起早贪黑下地干活。可地里的活永远干不完,父亲的腰也永远直不起来,就像他们家的生活让人疲惫。

林佳华的妈妈虽然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人,但自小长得漂亮,爱打扮,即便是结婚后也很少下地干活。

她怕太阳晒黑了自己的白皙肌肤,损伤了自己的面容。因此,村里的妇女们可没少骂她是狐狸精。

直到有一天,她妈妈认识了林叔叔,嫁到了县城也带走了她。

那时她才知道原来生活可以这样美好,不需要她烧火做饭,再不用下地,她更不用和臭哄哄的家禽住在一起。

那时,林佳华就默默告诉自己,以后一定要像妈妈那样嫁给一个有钱人!

于是她越发乖巧懂事,改了姓名,也和乡下爸爸彻底告别。

新生活也不都是一帆风顺的,邻居家的妇人对她和妈妈指指点点。但随着时间流逝,她长大,变漂亮,就很少有人在她们背后说三道四了。

林佳华比谁都明白,美貌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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