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就在林暮暮,边躲边想中,成功来到了林家大房林天越的房子前,好在因为,有上辈子林暮暮进不了房子的结界,在林暮暮再次重生前求了,天道,“给了一个能破结界的法宝”。
只是,这个法宝,只能用三次,林暮暮,“毫不犹豫的从储物袋里将法宝拿出”,直接从林思瑶,房间的方向画开结界缺口进入四合院,这法宝可真好用啊,不但破开了结界就能墙体也一并破开,被破开的地方两个时辰后便会恢复原样。
看着,手里这么好用的宝贝,林暮暮,忙将东西放回了,“储物袋”,两个时辰换算现代的时间就“四个小时”,这四个小时我要是还能给你们大房留下一根毛都算我输。
因为,大房是家主,所以,住的房子是最好的里面,林暮暮,看着院子里的一切可真是气派的很,“本来林家就有家族大阵,而家主林天越的院子为什么还会有一道不亚于家族大阵高级阵法”,因为林家所有的“魂灯”就放在家主的院子里。
这可,就方便了林暮暮了,自己等会儿找到东西,不仅要将院子里收干净,“还得去将自己爷爷的魂灯一起带走”。
林暮暮,拐了个弯就来到了,林思瑶的房间,推开房间门,“好家伙,这房间里用的全都是各种下中品法器”,上到雕花床下到喝水的杯子全都是在万青城难寻的,“各种法器即便是下中品的那也是不得了”。
在这万青城,里谁家有件,“上中品法器那都得当祖宗供起来”,好家伙,“林思瑶是把下中品法器当大白菜了全摆在房间”,哼,等老娘找到了,“混沌石全带走”。
“下中品法器啊”!不得了啊!即便是以后回炉重造那也能省很多材料钱,更何况自己一家还要逃亡这就更不能放过了。
林暮暮,这会儿就像掉进米缸里的老鼠,“乐的吱吱叫,宝贝们,你们都给我等着我马上就来”,说着林暮暮忙将桌上的茶壶拿起来亲了一口,立马就去了林思瑶的梳妆台。
林暮暮,一阵翻箱倒柜,“”找出来的全是一些有下中品和下品的防御法器”。
终于,等林暮暮,将梳妆台都翻了个倒样,也没翻出自己想找的东西,林暮暮,开始着急了,“东西呢”!难道是被林思瑶给带走了?
“怎么办?怎么办?时间不等人,要是真被林思瑶给带走了,自己要怎么去拿”?
就在林暮暮,焦急不已时眼前,“闪过一道灰色的影子,黑色的影子快速的钻进了衣柜里”。
林暮暮,“想起书中有提到,林思雨房间有一只寻宝鼠,因为这只寻宝鼠在林思瑶的衣柜里拿走了很多宝贝,之后被林思瑶的爹娘合伙抓住,寻宝鼠很聪明因为不想被林天越一掌打死便在林思瑶愣神的情况下签订了主仆契约”。
就在汪佳洛,出手准备了结寻宝鼠,林思瑶忙出声阻止,爹爹娘亲,这是一只寻宝鼠你们别伤害它。
“在书里写到,这只寻宝鼠非常喜欢吃食物”,林暮暮,“眼前一亮有了自己的储物袋,每天娘亲都会为自己准备很多好吃的”。
林暮暮,“从储物袋里拿出了很多各种糕点”,悄悄的走到衣柜门前将衣柜打开,小家伙我看到你了,你出来你看我有很多好吃的给你吃哦。
“小家伙,你出来呀!我这里有很多好吃的,你要不要吃,我都给你吃啊”!任凭林暮暮,如何在衣柜门口小声叫唤里面也没有半分动静。
林暮暮,此时心里烦躁的很,再加上自己肚子有点饿,想也没想便将手上的糕点拿了一块往嘴里放。
这会儿,林暮暮,不单单是在想混沌石的事情,这万一混沌石真的不在这房间里,那么自己得快速去其他房间里看看,有没有什么好东西,然后尽量选择有用的带走,没办法混沌空间找不到,自己这个储物也太小了,装不了什么东西,那么自己就一定要挑能帮到自己的东西拿。
林暮暮,“脑子里想着嘴也没停,衣柜最深处一只下中品法鞋子里露出一个黑灰灰的毛茸茸小脑袋”,此时的林暮暮满脑子都是想着要带什么保命的东西,所以没有去注意衣柜里的动静。
此时,的寻宝鼠也着急了,“说好的给我好吃的呢!你咋自己吃了”?眼看着林暮暮又要伸手拿吃的,手里已经没剩俩块了,“寻宝鼠”,再也藏不住了,立刻从下中品法鞋里出来蹦到了,林暮暮手上,抓着林暮暮,手上的点心跳回了衣柜里就准备进鞋子里。
好在,林暮暮,眼疾手快,一下子就将准备跑走的“寻宝鼠”,给抓在了手里,要不是寻宝鼠爪子上抓了,点心林暮暮真不一定能抓住寻宝鼠,“寻宝鼠的速度可真不是盖的”。
“小家伙,你想去哪里呀?抓了我的点心还想跑”。
“寻宝鼠,在林暮暮手里吱吱乱叫”,不是你说给我吃的吗?我这拿了你怎么还抓我?
可惜,“一人一鼠语言不通,一时间没法沟通”。
“小家伙你别叫呀!我又不伤你”。
“寻宝鼠”:我信你个邪,才抓了你两块点心,你就抓着我不放。
“嗨,你别叫啊,你别叫我……我这就放你下来”,自己东西还没找到,林暮暮,是真怕寻宝鼠吱吱叫的声音引来没出门的丫鬟。
林暮暮,“小心翼翼的将寻宝鼠放在了衣柜里”,但手也没有完全松开,小家伙,我知道你很聪明。
你还想不想吃糕点,说着,林暮暮,“指了指寻宝鼠舔了一口的糕点”。
“寻宝鼠,抬起小脑袋,两只黑溜溜的眼睛直视,林暮暮”。
林暮暮,见小家伙抬头看自己,立马又说道 :“我会做很多好吃的,小家伙,你要不要跟着我呀?跟着我天天让你吃好吃的”。
林暮暮,的话落,“只见小家伙两只眼睛又亮了几分”?
林暮暮,见状就知道这是有戏了,找不到混沌石,能拐走寻宝鼠也是,“大机缘总比让寻宝鼠做林思瑶的宠物好”,想着,林暮暮,忙从储物袋里又掏出了很多糕点。
“寻宝鼠,看着自己眼前多出了很多好吃的,忙伸出两只爪子将糕点全扒拉进自己的嘴里藏进自己的内空间里”。
见寻宝鼠,将面前的东西一下子就吃没了,林暮暮,“瞪大眼睛张开嘴巴一脸的不可自信,眼睛来回的在寻宝鼠身上看,我了个去巴掌大的老鼠把那么多糕点都吞进去了,这是怎么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