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长生不老的我被发现了》是由作者“天行贱 ”创作编写的一本连载中玄幻脑洞类型小说,张良是这本小说的主角,第273章 使徒的努力,祁国阎摩是这本书的最新章节,已更新712251字。
一、作品简介
热门网络小说都市:长生不老的我被发现了是著名作者天行贱的最新佳作,主角是张良。主要讲述了:越并不是来的最早的一位。当他进入宅院后,庭院内已经有上百人。年龄最小的仅有十岁,年龄最大的不超过二十岁。十五分钟后,三百近卫军全部抵达。“族长来了。”突然,有人欢喜喊道。越闻言赶忙向远处望去。果然看到……
二、书友评论
彩!!!文笔有一些稚嫩,但是无伤大雅。也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毒点,有些可惜的是像一些重要的时间点并没有深入描写(比如出梦境那一段,和姬典屠杀全族然后重回梦域,这里完全可以多花笔墨深入共情)。
@天行贱 (先说好我是特别看好你这本书的,所以提点真心的建议)建议你去看一下《饲养全人类》不要看其他的,就看那些英雄对战,然后王朝起落。那个作者也许不是很擅长写交接,但他的共情能力的确非常棒,每次写王朝的落寞或者对战,英雄落寞时总有一股史诗感扑面而来
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少妇,30岁,我们聊大半年一直都聊得很好,今天她提出见一面,我犹豫了,我说你有家庭,感觉不太好,但是她说没事,只做普通朋友,
于是我答应了,跟她要了照片,看起来挺漂亮的,地离我的城市不远,我们约好在奶茶店见面,没有选择在别的地方怕熟人遇见,那天我先到的,因为她要开车好几个小时,等待时看照片以为又是”翻车现场”大多数手机都有美颜功能,但是她从那辆奔驰下来的时候,我一眼就认出了地。人比照片,上好看多
了,也是我特喜欢的类型,她也认出我了,不知道说什么,为了打破尴尬,她建议抱下,我说好,她身上的味道特别好闻,我心砰砰的跳,在奶茶店坐了一会我们去吃了饭,她基本没吃多少整个过程都在给我剥虾皮,挑鱼刺,吃完饭走出饭店地牵起了我的手,我也没有挣脱开,她说我回家,我说我打车回去,她执意要送我回去回到家后发现地放了一张纸条在包里,上面写着:更新十章就可解锁后续内容
我发现完全不够看点进来前发现这本书在推荐版,后面我了一会,看了一下介绍就点了进来的。一看不要紧直接看到了最新章从早晨看到 下午结果你跟我说看完了。
其实就是很普通的万族流小说。唯一区别就是增加了一个现代追溯远古基因的噱头
好看就是太少,还有就是古代没必要写的太详细着重写些大事件就好了不然太慢了
三、作品赏析
越并不是来的最早的一位。
当他进入宅院后,庭院内已经有上百人。
年龄最小的仅有十岁,年龄最大的不超过二十岁。
十五分钟后,三百近卫军全部抵达。
“族长来了。”
突然,有人欢喜喊道。
越闻言赶忙向远处望去。
果然看到张良缓缓走来。
在他身后,跟着四人,两男两女。
两位男性样貌普通,身材魁梧壮硕。
一人左脸上有狰狞的伤疤,显得格外凶悍。
他们是张良的心腹,也是近卫军未来的首领。
两女容貌姣好,身段婀娜,浅褐色的长裙更显肌肤白皙如雪,细腻如玉。
她们长发高盘,以银色发簪点缀。
两人是张良的贴身女奴。
平日负责斟茶倒水,为主人排忧解难,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而她们并不是张良唯一的女奴,在这偌大的庄园,或者说宫殿内,女仆的数量有两百多人。
她们需要做的工作也很多。
打扫卫生,洗衣做饭,纺织女红,音律歌舞等等。
咱都穿越了,好不容易打下这么大的家业,难道还不能享受享受吗?
人活着,总要寻找活着的乐趣。
【是巫,良!】
【啊,这就是巫,看起来和普通人没有区别呀。】
【咦,良已经是部落的族长了吗,前两天看好像还不是吧。】
【笨蛋,你前两天看的时候,越也没有现在这么大啊。咱们只是几天,但他们可是已经过去好几年了。】
【哇塞,又是两个美女,不知道和良是什么关系。】
张良来到众人身前,打量着眼前的三百青少年,微笑颔首。
这三百人,将会是大良城的未来。
他们将接受真正的军事化管理,以及未来的军事理念。
虽然不指望所有人都能成才,但只要有十分之一的人能学有所成,大良城未来就能多三十位优秀军官。
这就是种子。
张良想要的不仅仅是一个部落,一座城池。
他要成为王!
要为族人打下更广袤,更肥沃的土地,带领部族走向前所未有的辉煌。
而想做到这一步,需要更多更优秀,更专业的人才。
军事是第一步。
张良环顾众人,声音洪亮地开口道。
“在你们身上,我看到了大良城的未来。”
“你们就是部落的未来。”
“但仅仅是这样还不够,你们还需要学习。”
说到这里,张良停顿了一下,从腰间抽出自己的武器。
一柄刀。
铁器。
刀长三尺。
抽刀出鞘,张良双眼微眯,只感觉武器仿佛成为了自己手臂的延伸!
【职业:刀客】
【基础刀法满级后自动激活。】
【职业专精:出刀速度增加百分之五十。】
【被动技能:刀气。】
【消耗精气神催动刀气,体魄与精神越强大,刀气越强!】
【一百级后可转职。】
张良高举武器,深吸了口气,随后猛地向自己右侧挥砍。
“咻~~~”
一道月白色刀气撕裂空气,须臾间来到三十米外,将竖立在庭院内的木人从中斩断!
众人看着眼前一幕,眼神无不异彩连连。
这就是族长的实力!
【艹,这就是巫,真就和修仙者一样啊。】
【妈耶,这实力有点夸张了吧,随手一挥,刀气就能把几十米外的木人桩给砍了?】
【别说在远古时代,就算是在现代,这一手也很厉害了吧。】
【这不是远古时代,还是现代的问题,而是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修行者啊。】
【你们说,既然有特殊能力的巫是真实存在的,神是不是也有可能是真的。】
【这不是废话,神不就是人对拥有强大力量生物的尊称。就良现在展示的力量,在古代混个谪仙人的称号也不难吧。】
【你们说,咱们有没有机会跟着学两手,万一学到了修仙之法呐。】
【我劝你不要让兄弟们没有直播看。】
【真要有那种好事,这直播还能轮到咱们看,早就被藏起来了。】
张良略微展示了一下自己的实力,对满脸羡慕与崇拜的少年们道:“好好锻炼,你们也有机会成为巫。”
当然,他并不清楚怎么才能成为巫。
整个大良城只有一位巫。
真正的巫。
并不是张良这种凭借升级攒属性混上来的冒牌货。
对于如何成为巫,即便是真正的巫也说不清楚。
他只知道,生死之间有大恐怖,渡过生死关才有机会觉醒,掌握特殊的力量,成为巫。
这种办法不能说九死一生,也能说是十死无生了。
一万个经历生死的人,也未必有一个人能完成觉醒,得到巫的力量!
而且即便是成为巫,也不是说一定拥有强大的力量。
比如大良城的巫,他的能力是敏锐无比的感知,可以感知未来半个月的天气变化,以及是否有危险接近。
不过眼前的少年们可不知道这点,听到张良的话,无不齐声呐喊,宣泄着内心的激动与兴奋。
简单地训话后,张良将这些少年交给了自己的心腹,那位脸上有伤疤的男子。
他叫狼。
时光流逝,岁月如梭。
而后八年,近卫队的成员扩充到一千人。
大良城的人口也达到了两万八千人。
这一年,张良三十岁。
只是虽然年过三十,但他的容貌却与十二年前几乎没有区别。
张良自己也发现了这点。
他所拥有的似乎不仅仅是不死之身,还有长生之躯!
不过眼下时间太短,他无法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不老不死!
八年来,大良发生了很多事情。
其一:大良城再次扩建,以容纳越来越多的居民,以及增长速度越来越快的人口。
其二:大良的农耕土地提升巨大,农业部门经过长年考察研究,发现了更多适合培育种植的作物,极大地改善了大良城百姓的食物种类。
其三:大良城的百姓认为,他们已经不是普通部落可以比拟,褚良部落这个称呼对如今的大良而言并不合适。
这些年,随着大良城的商品远销四方,大良城的威名也渐渐传播开来。
方圆数百里,几乎没有不知道大良城的部落。
人们所了解的,所认识的,也仅仅是大良城,而不是褚良部落。
说起大良城,大部分的部落都会竖起大拇指,以表赞叹与敬意。
可说起褚良部落,他们就不知道在说什么了。
当然,除了以上问题,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曾经的褚良部落反倒是成了大良城的少数团体。
在数量庞大的外来者的冲击下,褚良部落这个称呼就显得有些狭义,无法代表大良城全体居民。
虽说在张良的威慑下,从未有人作出过激反应,毕竟谁敢和族长动武,嫌弃自己死得不够快吗。但他们希望能有一个更好,远比部落更合适的,能体现大良包容天下的新名字。
有人提出,他们应该拥有一个比部落更高级,更好的称呼。
毕竟,天下何曾有过数万人的部落。
又何曾有过统领数万子民,且让数十个部落,十数万人臣服的领袖。
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为此,有人提出了国和王的概念!
国,大域之主也。
王,天下之主也!
以大良城如今的实力,以及张良的威望,建国,称王,足矣。
小说《都市:长生不老的我被发现了》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