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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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把钱存在银行不舍得花这种事,是顾知书最为抗拒的。

那点破利息,能比得上通货膨胀的速度快?

重生回来,看到楼下早餐店5毛钱拳头大的豆沙包,顾知书都惊呆了。

总有一种不赶紧把手上的钱花出去就亏大发了的急迫感。

…………

“夕月,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给我推荐的那首《鹊桥仙》,我都没想到我有成为网红的这一天!”

病床上,白发似雪的少女听到闺蜜电话中响起的激动声音,脸上露出了满足的微笑。

正是她推荐《鹊桥仙》给在北大读书的闺蜜,然后才引起了后续的连锁反应。

今晚,估计《深夜巷话》会多出许多慕名而来的新听众吧?

想到顾知书在突如其来的流量面前,目瞪口呆的惊讶表情,杜夕月就笑容更盛了。

不用谢。

相反,还是我要谢谢你呢!

谢谢你送给我的《玫瑰》。

去找百合花盛开的地方!

杜夕月觉得自己忽然之间,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人生意义。

她想要帮助更多的人。

更多和她自己一样,被白化病困扰的可怜人,特别是那些孩子们。

他们的生命不应该如玫瑰般脆弱凋零。

她虽然不能出门,不能长时间暴晒或者淋雨,不能亲手去做很多面对面的帮助。

但她有钱。

她可以利用自己的钱,去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比如,建立一个专门帮助患有白化病孩子的慈善基金会。

她已经说服了爸爸,遣人帮她在筹备这件事了。

只是,

基金会叫什么名字好呢?

玫瑰基金会?

好像挺不错!

顾知书看见陈乐瑶时,女孩正站在西餐厅的门前,像一朵清雅脱俗的花。

她今天身穿一套米白色的连衣裙,脚踩小白鞋,拎着一个挂有小熊公仔的同色包包。

虽然是简约风格的穿搭,在她清丽的面容和高挑身材的映衬下,却显得比礼服都要艳丽。

至少在顾知书眼中,

哪怕是在人人西装革履、浓妆艳抹的高档西餐厅门口,

陈乐瑶也依然是最为璀璨夺目的那颗明珠。

从四周出入男士们的眼神来分析,绝不是顾知书一个人有这种看法。

他就留意到,有一个牵着女伴小手的西装男人,进门后又很快一个人走了出来,估计是找了个什么东西落在了车上的借口。

然后慢吞吞地再次返回西餐厅。

这一次没了女伴在身旁,他就放心大胆地盯着陈乐瑶看了。

见他踌躇的步伐,顾知书猜测这人可能还想上前开口要微信好友呢。

做你的春秋大梦!

“嗨,乐瑶,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顾知书三步并作两步走到陈乐瑶身边,露出灿烂的微笑。

他在下午还专程回家洗了澡,重新整理了头发,喷了淡淡的男士香水,确保昨夜宿醉的痕迹一点都没在身上留下。

顾知书也不由得感慨,年轻的身体就是好。

要是十年后,他通宵一晚起码要花三天时间才能恢复过来,哪像现在,睡几个小时就生龙活虎。

连个黑眼圈都没得。

也就是一般初出茅庐的毕业生都比较洁身自好,不然一夜五次郎估计都不在话下。

最惨的是那些娘胎solo二十好几将近三十年的清纯少男,

在最为身强力壮的时候,没有能够播撒孕育生命的种子,等到好不容易通过相亲可以播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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