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钱存在银行不舍得花这种事,是顾知书最为抗拒的。
那点破利息,能比得上通货膨胀的速度快?
重生回来,看到楼下早餐店5毛钱拳头大的豆沙包,顾知书都惊呆了。
总有一种不赶紧把手上的钱花出去就亏大发了的急迫感。
…………
“夕月,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给我推荐的那首《鹊桥仙》,我都没想到我有成为网红的这一天!”
病床上,白发似雪的少女听到闺蜜电话中响起的激动声音,脸上露出了满足的微笑。
正是她推荐《鹊桥仙》给在北大读书的闺蜜,然后才引起了后续的连锁反应。
今晚,估计《深夜巷话》会多出许多慕名而来的新听众吧?
想到顾知书在突如其来的流量面前,目瞪口呆的惊讶表情,杜夕月就笑容更盛了。
不用谢。
相反,还是我要谢谢你呢!
谢谢你送给我的《玫瑰》。
去找百合花盛开的地方!
杜夕月觉得自己忽然之间,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人生意义。
她想要帮助更多的人。
更多和她自己一样,被白化病困扰的可怜人,特别是那些孩子们。
他们的生命不应该如玫瑰般脆弱凋零。
她虽然不能出门,不能长时间暴晒或者淋雨,不能亲手去做很多面对面的帮助。
但她有钱。
她可以利用自己的钱,去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比如,建立一个专门帮助患有白化病孩子的慈善基金会。
她已经说服了爸爸,遣人帮她在筹备这件事了。
只是,
基金会叫什么名字好呢?
玫瑰基金会?
好像挺不错!
顾知书看见陈乐瑶时,女孩正站在西餐厅的门前,像一朵清雅脱俗的花。
她今天身穿一套米白色的连衣裙,脚踩小白鞋,拎着一个挂有小熊公仔的同色包包。
虽然是简约风格的穿搭,在她清丽的面容和高挑身材的映衬下,却显得比礼服都要艳丽。
至少在顾知书眼中,
哪怕是在人人西装革履、浓妆艳抹的高档西餐厅门口,
陈乐瑶也依然是最为璀璨夺目的那颗明珠。
从四周出入男士们的眼神来分析,绝不是顾知书一个人有这种看法。
他就留意到,有一个牵着女伴小手的西装男人,进门后又很快一个人走了出来,估计是找了个什么东西落在了车上的借口。
然后慢吞吞地再次返回西餐厅。
这一次没了女伴在身旁,他就放心大胆地盯着陈乐瑶看了。
见他踌躇的步伐,顾知书猜测这人可能还想上前开口要微信好友呢。
做你的春秋大梦!
“嗨,乐瑶,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顾知书三步并作两步走到陈乐瑶身边,露出灿烂的微笑。
他在下午还专程回家洗了澡,重新整理了头发,喷了淡淡的男士香水,确保昨夜宿醉的痕迹一点都没在身上留下。
顾知书也不由得感慨,年轻的身体就是好。
要是十年后,他通宵一晚起码要花三天时间才能恢复过来,哪像现在,睡几个小时就生龙活虎。
连个黑眼圈都没得。
也就是一般初出茅庐的毕业生都比较洁身自好,不然一夜五次郎估计都不在话下。
最惨的是那些娘胎solo二十好几将近三十年的清纯少男,
在最为身强力壮的时候,没有能够播撒孕育生命的种子,等到好不容易通过相亲可以播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