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碑超高的年代小说《七零军官恋爱脑,重生老婆是块宝》,沈朝顾修远是剧情发展离不开的关键人物角色,“夏冰雹”作者大大已经卖力更新了139520字,目前最新章节是第68章 贴贴自己男人,且本书连载中。喜欢看年代类型小说的书虫们冲冲冲!
一、作品简介
热门网络小说七零军官恋爱脑,重生老婆是块宝是著名作者夏冰雹的最新佳作,主角是沈朝顾修远。主要讲述了:顾修远头一次给女人洗衣服。女人里面就穿这个?裹住前面用的?他拿起来仔细瞧。又拿起裤衩看。充满好奇。洗完媳妇的衣服,他才洗自己的。自己的衣服很脏,还有猪血。他坐在长条凳子上,把衣服按在搓衣板上使劲搓着。……
二、书友评论
男主不错,有问题直接说,拒绝别的女人也是干脆利落,女主磨磨唧唧的,一天这不行那不行,害羞没问题,但是这也太害羞了,看不了一点
好看,不骗你们,女主在没嫁给男主之前过得日子很苦,女主的亲生母亲很封建,重男轻女,后来女主嫁给了男主,男主对女主很好,后面就你们自己看不我不剧透了。
好看,男主的嘴很毒 ,脑子里面总想着黄黄的事,作者你是会写的 ,写的大大方方的
女主角像是上辈子没有过完,只是醒悟了而已,又重来了一世,对感情也很封建,没有现代人的开放,不是魂穿。感觉太过矫情
好看😊强推赞
三、作品赏析
顾修远头一次给女人洗衣服。
女人里面就穿这个?
裹住前面用的?
他拿起来仔细瞧。
又拿起裤衩看。
充满好奇。
洗完媳妇的衣服,他才洗自己的。
自己的衣服很脏,还有猪血。
他坐在长条凳子上,把衣服按在搓衣板上使劲搓着。
旁边多了个人。
顾修远:“饭做好了?”
沈朝看见自己的衣服被他洗完晾起来了。
“你…你…”
“你什么你,要说啥就大大方方说,又不是结巴。”
“这个是我衣服。”
“我又不瞎。不想让我洗你衣服?我是你男人,我洗你衣服咋了。”
沈朝无话可说。
顾修远甩了甩衣服,挂绳子上晾着。
“包子蒸上没,饿死我了。”
男人今天干活干得多,吃得多,饿得快。
他进门的时候发现窗户破洞的地方给补好了。
“窗户你啥时候糊好的?我咋没看见。”
“昨天糊的,你睡着了。”
“行。能干。”
沈朝回去看水煮开了,把包子蒸上。
第一批蒸包子,第二批蒸馒头。
顾修远拿了三个鸡蛋,打散,水里稍微一煮,蛋花汤。
包子好了。
沈朝揭开锅盖。
她觉得烫手,所以…
“顾修远,你把包子拿出来。我要把馒头蒸上。”
顾修远把包子一个个都拿出来放盆里端上桌。
“你烫手,你男人就不烫手?不知道心疼自家男人。”
都拿完了,他才想起来说。
顾修远把稠的鸡蛋花的那一碗给她,自己喝稀得那碗。
他尝了一口媳妇做的包子,意料之中的好吃。
他没有做饭的天赋,自己做啥都难吃。
虽然能去兄弟家蹭饭吃,但也不能总蹭。
他很久没吃过包子了。
娶媳妇真有用!
一共有十三个大包子。
沈朝吃了两个,顾修远吃了五个。
*
吴队长问了上边的意思,可以把野猪肉分给各家各户。
所有人都着急过来排队领野猪肉,生怕来得晚了分不到肉了。
排队领肉的大部分都是女人。
顾修远怕沈朝性子软,肉给她少分了她都认栽,所以暂停上工跟她一起过去。
野猪挂了称,大概有三百四十斤。
“按照人头分,昨天出了力的壮劳力也多分。”吴队长说。
大家都没意见。
“吃上肉了!一年到头吃不上几次肉。没想到还能吃上野猪肉。”
“我家娃馋的都流口水了。拿一条肉回去,省着点吃能吃上两个月哩。”
“菜里炒点肉,味道能香不少。真是沾了光了。别的队里还羡慕我们能分野猪肉。”
吴队长给每家每户都分了肉,拿了肉的女人都笑的合不拢嘴。
田秀芳知道有几个妇女刚生了娃,需要营养下奶,就专门把猪蹄留给需要喂娃的妇女。
猪蹄没啥肉,没有油水,除了喂娃的妇女用来下奶,很少有人专门买猪蹄吃。
孟翠华爱占小便宜,肉少也是肉啊!
“田主任,你把这猪蹄分我一个。我儿子长身体补脑,以后可是栋梁呢。村里人肯定都能沾上我儿的光。”
田秀芳最讨厌贪小便宜的人,顿时拍桌子说道:“这是给妇女下奶用的,你儿子能生娃,需要下奶?”
“分肉的时候你想多占点便宜,野猪来的时候,你咋不冲到最前面。”
村里人都站出来说话。
“就是!你儿子都多大了,还跟小娃娃抢吃的。”
“这野猪还是人家老顾儿子制服的。要不是他,你能分上野猪肉?”
“人家是大功臣,都没说啥。你凭啥想多分个猪蹄?”
孟翠华憋得脸红了,“你们懂啥?我儿以后有大本事,你们都别想来沾光!”
沈朝想起沈国栋和沈国梁的名字,是孟翠华专门花钱请文化人起的名字。
至于她的名字,本来是要叫“招弟”的。
孟翠华好面子,怕村里人议论她,就给她随便换了个字“朝”。
沈朝探着头看热闹,瞧见孟翠华被十几双口堵得说不出话来,心里就窃喜。
顾修远以为她看田主任手里的猪蹄,便说:“想吃猪蹄子?”
“那是给刚生了娃的女人吃的。队长也不给咱分。你以后生了我给你买。”
沈朝一想到自己要给顾修远生孩子,思想就飞走了。
轮到他们分肉了。
吴队长说:“你出了力,给你家分二十斤肉。”
沈朝看上小排骨了,想吃炖排骨。
“我能不能要一点小排骨?”她说。
大家都爱要肉,排骨这种骨头多的,基本没啥人要。
吴队长给拿了三根排骨,剩下的分了肉。
村里女人看见顾修远拿着好多肉,心里都羡慕沈朝。
谁让人家男人能捅死野猪呢。
沈朝敏感的察觉到,有一个女知青一直盯着顾修远看,好像就是沈国栋正在追的那个知青。
夏知画痴呆的看着又高又壮的男人,昨天他骑在野猪脖子上的画面一直在她脑海里反复出现。
她以前咋没注意到这个男人呢。
她根本不想当知青,但是必须下乡。
她这双手就不是干农活的,就是要享福的。
做一天农活,她的手腕就特别酸,脚底还被磨出水泡了。
幸好沈国栋过来帮她干完剩下的活儿了。
她一直认为沈家是村里条件最好的。
因为沈国栋每天都给她拿一个鸡蛋,偶尔还给她肉。
但是,他和眼前的这个男人相比,他可差太远了。
这个男人,长得高,村里没有几个比他还高的。
看上去就是能干活的好把事!
要是他能替自己干农活就好了。
就算他有媳妇了,那又怎么样?
她看上的人,必须得到手!
村妇哪能比得上知青!
沈朝和顾修远上完工,晚上回去就打算做排骨。
顾修远裤脚都是泥巴,裤子上也是土。
他一屁股就坐在炕上了,刚要躺下去。
沈朝说他:“你把炕弄脏了。”
然后扔给他两件衣服。
顾修远一个人的时候根本不讲究这些,娶个媳妇还管上他了。
他没反驳,拿上衣服,从水缸舀上一盆凉水去外面。
沈朝把暖壶里的热水倒出来,兑上一点凉水,在屋子里洗了一下。
顾修远洗的快,要进门的时候发现门被插上了。
都是他媳妇了,总是要躲着他。
这搞得他跟她偷情似的。
小说《七零军官恋爱脑,重生老婆是块宝》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