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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斯言陆知微小说叫什么(新婚前夜,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免费阅读)

推荐一本小说,名为《新婚前夜,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这是部现代言情类型小说,很多书友都喜欢沈斯言陆知微等主角的人物刻画,非常有个性。作者“貌美如华”大大目前写了302122字,最新章节第128章 十年(大结局),已完结,喜欢这类小说的书友朋友们可以收藏阅读。这本书又名《新婚前夜,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

一、作品简介

热门网文大神貌美如华的新书新婚前夜,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墙裂推荐给大家阅读,主角是沈斯言陆知微。主要讲述了:蓁婶一拍手,说:“我有个礼物给太太!”蓁婶转身朝茶几上的手提包走了过去。注意到蓁婶背的竟然是L家的经典老花包,价格不算很贵,但也破万了,陆知微心里有些惊讶。沈斯言家里没有女主人,这包十有八九是沈斯言买……

新婚前夜,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小说免费阅读

二、书友评论

说实话我觉得男二也不算渣吧,就是那种既爱女主这个人,也爱女主的身份。但是男主爱女主也不纯粹啊,要是女主没这个身份,男主能和女主合作吗,早就一刀扎死女主了。而且我觉得男主这做法也很奇怪,应该一开始把事实告诉女主让女主自己选,而不是故意遮掩男二爱女主的事实,一直到女主慢慢喜欢上了他之后再坦白,我觉得男主真的很卑劣。

这是我第一个,从头看到尾的小说!期待大大下一部作品!

如果大家喜欢这篇,就去看看余生悲欢皆是你,呃。作者是借鉴的???

“他是神仙黑暗的盲人,寻不到光,给不了她需要的光照。瞎子甘愿在黑暗中沉沦,只愿他的玫瑰能得到光照跟灌溉。”
“你就像是天上的老鹰,而她,是你领地里的小白兔。”
“你错了。我啊,就是那头被驯服的鹰。”
——沈斯言

男主真惨,本来是天之骄子,结果意外导致失明,女主主动撩拨偷吻又给了成年就在一起的承诺,结果被催眠后只失去跟男主在一起这段时间的记忆,男主想等她成年再去找她,结果女主在17岁时爱上男主最痛恨的死敌私生子弟弟,为了女主的幸福,男主放弃了复仇放过死敌放弃了身份自我放逐直接摆烂,还要打听女主的情况,听到的都是女主跟死敌恩恩爱爱的消息,哪怕心如刀绞,还是继续关注女主
女主跟死敌恩恩爱爱六年,除了最后一步上床,做尽了恩爱情侣卿卿我我的事,跟男主在一起也延续着她跟死敌的日常,比如在病床前说的“我会一直陪着你”,做的事说的话都跟与死敌在一起时一模一样,死敌就是这么认出她的膈应死了,虽然重生文大部分都是这样的套路,女主前世都是爱渣男当舔狗最后死了才悔恨,嗯,所以我现在连看重生文都要挑那种前世也爱男主,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没表白没在一起,或者跟渣男很纯洁的那种

三、作品赏析

蓁婶一拍手,说:“我有个礼物给太太!”

蓁婶转身朝茶几上的手提包走了过去。

注意到蓁婶背的竟然是L家的经典老花包,价格不算很贵,但也破万了,陆知微心里有些惊讶。沈斯言家里没有女主人,这包十有八九是沈斯言买来送给蓁婶的。

看来,沈斯言对这个蓁婶,是真的很重视。

蓁婶从包里拿出了一个小盒子,她捧着那盒子走到陆知微面前来,将她打开。

陆知微一低头,便瞧见那盒子里装着一只翡翠飘花手镯。镯色清透,如烟如霞,飘花荡漾在其中,像是装了一汪缥缈的碧波。

这镯子虽没法跟满绿手镯,帝王绿级别的手镯相提并论,但也算是具有一定收藏价值的翡翠镯子了。

最主要的是,这镯子是从蓁婶包里拿出来的,这就更让陆知微受宠若惊了。

蓁婶拿起那镯子,露出忧伤之色来。她告诉陆知微:“这镯子啊,是夫人离开沈家的时候,送给我的礼物。夫人是个搞研究的,不喜欢戴这些首饰,送给我的时候,那是眉头都没眨一下。”

“我那会儿就跟夫人说过,等以后斯言结婚,我就把这镯子送给斯言的爱人。夫人还笑话我想得长远。”

蓁婶叹息道:“夫人其实也留了些好东西,原本是打算送给太太的。只是夫人命不好,已经不在了。她要是在啊,指不定多开心呢。”蓁婶说着说着就要哭了。

“微微,镯子你收下。”有了沈斯言的首肯,陆知微这才收下那只镯子。

镯子圈口还挺合适,陆知微皮肤白,手腕细长匀称,手指细如青葱,那镯子戴在她手腕上,更显得清透动人。

蓁婶瞧见这一幕,忙将眼泪收了回去。

她语重心长地对陆知微说:“外头都传,说斯言是个暴力狂,那都是假的!”蓁婶不忿地挥挥手,插腰说:“咱们斯言从来不打好孩子,打的全都是些心思不正的人,斯言平时可斯文有礼了。”

闻言,陆知微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担忧了。

她靠近沈斯言,也是心思不正啊。

再想到岐山疗养院初见那天,沈斯言差点就一手仗戳死了她。

这也叫斯文有礼?

陆知微都快不认识斯文有礼四个字该如何读写了。

“太太你就放心好了。”蓁婶拍着胸脯保证道:“你嫁给斯言,那肯定有享不尽的福气,蓁婶嘴巴开过光,可灵了!”

陆知微忍着笑,连连附和:“对对对,蓁婶说的都对。”

蓁婶越看陆知微,越是喜欢。她是个能干人,撸起袖子就打算去做菜,她问陆知微:“太太喜欢吃什么,有什么忌口的没?”

陆知微也不矫情,她告诉蓁婶:“我喜欢吃辣的,常见的食材中,除了无鳞类的鱼肉,别的基本都吃。”

“那行,我去做饭!”

这晚,主仆四人同坐一席共享晚餐,就算是庆祝沈斯言的新婚之喜了。

动筷前,沈斯言还煞有其事地拿出两个红包来,一个给乔发财,一个给蓁婶。

红包还算厚实,蓁婶当众拆开红包,数了数,笑呵呵地说:“999,真是个吉利的数字。蓁婶在这里,祝斯言跟太太百年好合,长长久久!”

乔发财闷了一口酒,像个复读机,跟蓁婶说了一样的祝福词:“发财也祝太太跟老板百年好合,长长久久。”

陆知微惊讶于沈斯言竟然包了一个‘长长久久’寓意的红包。

明明只是一场各取所需的交易婚姻,但沈斯言的做法,却让陆知微有一种自己跟沈斯言是真心相爱才结婚的错觉。

小说《新婚前夜,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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