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著名作家“无尽夏”编写的《七零:嫁给糙汉后,娇娇她转运了》,小说主人公是明可岚江则宇,喜欢看现代言情类型小说的书友不要错过,七零:嫁给糙汉后,娇娇她转运了小说最新章节第313章 岂不是要完蛋,已经写了644008字。这本书又名《七零娇娇女把糙汉老公撩到吐血》。
一、作品简介
小说《七零:嫁给糙汉后,娇娇她转运了》推荐各位书友一读,这本书的作者是无尽夏,主角是明可岚江则宇。主要讲述了:明小洁气的脸都黑了,大吼道:“明可岚,你喜欢的人是徐凯,凭什么嫁江大哥?”明可岚不屑反问:“谁说我喜欢徐凯了?”徐凯刚从那五百块彩礼的震惊中回过神,目光不自觉看向明可岚。论样貌,明小洁不能跟明可岚相比……
二、书友评论
别的都挺喜欢,就是男主性格不喜欢女人差点被石头砸了就那样也叫护着不太喜欢这种设定
很好看,值得看。本来想五星的,可我最讨厌吊着人没完结的书,所以只给四星
非常喜欢女主聪明,可爱,怼人超爽 刚看到时觉得评分低,不想看,但看了几章节,入了,希望快点更新哦(´-ω-`)
总体不错。一口气看完的感受:
1.女主情商高,性格硬气,绝不吃亏。在男主面前经常撒娇。
2.情节发展有序,作者文笔生动,女主说话幽默,看时有乐点。男主话少体贴,有马甲。
3.缺点:后文的误会女主不解释清楚,看的让人着急。男女主发展有点慢。
超级好看,双洁,男女主人物特点很经典,三观也很正,非常值得看的一部书🌸🌸🌸🌸
三、作品赏析
明小洁气的脸都黑了,大吼道:“明可岚,你喜欢的人是徐凯,凭什么嫁江大哥?”
明可岚不屑反问:“谁说我喜欢徐凯了?”
徐凯刚从那五百块彩礼的震惊中回过神,目光不自觉看向明可岚。
论样貌,明小洁不能跟明可岚相比,但可惜明可岚家太糟糕了,不然他不会选择明小洁的。
此刻为了博得明小洁的好感,徐凯立刻站在她身边,跟她同仇敌忾的看着明可岚。
“你亲口跟我说喜欢我,还总给我送吃送喝的,整个村里谁不知道?怎么,现在为了这五百块的彩礼,你就不认账了吗?”
听了这话,江则宇的脸色沉了下去,之前他和明可岚没有过任何交集,但对她的传闻听说过一些,也的确曾远远看到她给徐凯送过吃的!
他将探究的目光落到明可岚脸上,这件事还是弄清楚比较好。
明可岚感觉到了江则宇的视线,这事……不好解释,毕竟原主之前对徐凯的心思,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可现在情况不同,她已经答应嫁给江则宇了!
明可岚鄙夷的扫了徐凯一记,双臂环胸坦荡的睨着他,嘲讽笑出声:“真是笑死人了!我那是看知青点的人,属你最穷酸吃不饱饭才救济你的!谁让我这个人善良呢,没想到对你的偶尔施舍,却让你误以为是喜欢,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德性!呵,别说有江队长的对比你狗屁不是,就算没有江队长,我也不会喜欢癞蛤蟆呀!”
明可岚说完,周围立刻传来哄笑声。
她扫了众人一圈,冷下一张稚嫩的小脸,“我要跟江队长讨论婚事了,你们还不走?”
看热闹的人见今天最大的热闹已经落寞,纷纷离开,准备回生产队领工具干活,唯独站在原地的徐凯整张脸都黑透了!
此刻的徐凯,气得差点升天!
这明可岚从前对他那叫一个软声细语有求必应啊,可今天却羞辱他说他是癞蛤蟆?
她这样夹枪带棒的骂人,明小洁听了肯定会嫌弃他的!
果然,只见明小洁转头就剜了他一眼,然后跺着脚离开了。
徐凯见状忙跟上,在她身后哄着:“小洁,小洁你别生气了,这事肯定有问题……”
两人走出去老远,明小洁站在一堵写着红色标语的墙边,回头瞪向他:“还能有什么问题?人家都要结婚了!徐凯你真的好烦呀!别跟着我,我讨厌死你了!”
明小洁不是傻子,怎么可能看不出徐凯对自己的心思?可这是明可岚都不要的男人,她肯定更不要了!
她现在就只想要江则宇,她要回家找爸爸想办法,她要嫁给江则宇!要把属于她的那份彩礼拿回来!
没一会儿,明可岚和江则宇也从地窖里出来了。
阳光下,明可岚仰头看着比她高出一大截的江则宇,整个人被他投射下来的阴影遮挡住。
想到刚刚的旖旎,她脸上爬上了一抹不自在的红晕。
明可岚发誓,她要知道那不是梦,肯定不会那么过度放纵自己,闹出那么多花样来……
但现在就只有两人,总得找个话题吧?
于是她主动问道:“你有一米九吗?”
“一八八。”
“哦……”明可岚低垂下脑袋,脖子疼:“真高。”
江则宇没说话,他身高的确还可以。
空气再度安静。
明可岚以前觉得,男人话少是魅力,可现在……是真别扭。
“要不……你进屋坐会儿?”
“不了,你准备一下,我们三天后办婚礼,怎么办随你安排。”
明可岚再次仰头看向他,三天?时间这么紧张的吗?
不过……她就一个傻姑姑,好像也没什么要纠结的。
她干脆爽快的应道:“行。”
江则宇没再废话,也没提地窖里发生的事,转身就走了。
他一走,明可岚顿时舒了口气。
她转身推开土坯房的屋门,一进去就是厨房,门的左右两边各有一口土锅,家里能看到的盆盘都丢在锅台上,凌乱不堪。
屋中间摆着一张缺角的矮长木桌,木桌上堆放着没洗的碗筷,中间还摆着一小碟让人看着就影响食欲的咸菜条。
至于里面的两间卧室就乱得更离谱了!
屋里的墙是用旧报纸糊上的,窗上的灰将玻璃遮了个严实,透不进光线,哪哪都是脏兮兮的衣服乱丢乱扔。
土炕上面的被褥也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油光发亮的,还一股霉味儿。
明可岚扶额,把这称为猪窝,怕猪都得嫌脏!
这可真是穷得明明白白,脏得彻彻底底呀!
她平时虽然不经常收拾,但却不会让家里这么乱。
想到江则宇是半年前派遣到小井村的,没有固定住处,都跟民兵住在知青点旁边的房子里。
如果两人结婚,江则宇十有八九要搬来这里一起住……
明可岚撩起袖子,打算收拾一番,也算是为自己准备的婚房了!
“干活了!”
她将能活动的门窗全都打开通风,被褥拆分,该晒的晒,要洗的就跟脏衣服放一起,从窗台上拿起摆放的半块胰子,正要出门去河边洗衣服。
要洗的那么多,没一个下午是洗不完了,明可岚不禁感叹一句:“忍一忍,干就完了!”
话音落下,她的大脑里忽然传来叮的一声,一个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机械提示音!
她猛然停住脚步,身子僵了一瞬,什么情况?
难道是小说里那些穿越后附带的金手指或者……空间之类的东西?
明可岚上下看看自己,又左右看看周围,什么都没有啊,也没什么变化……
她正想着会不会是幻听时,那一米多高的篱笆院墙外,一阵匆匆的脚步声朝着这边不断靠近。
明可岚回头看去,只见……
小说《七零:嫁给糙汉后,娇娇她转运了》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