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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状元路免费阅读,农门状元路沈青云

喜欢看穿越小说,一定不要错过鱼素写的一本连载中小说《农门状元路》,目前这本书已更新423741字,最新章节第201章 逼王大人,这本书的主角是沈青云。这本书又名《科举:儿啊,光宗耀祖全靠你了》。

一、作品简介

农门状元路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网络作者鱼素,主角是沈青云。主要讲述了:沈青云甩掉脑海中那些杂乱的念头,对着张秀才行礼,道:“多谢夫子,青云这个名字我很喜欢。”这么小的一个人,一副严肃的样子,让张秀才觉得好笑。张秀才扶起他。“准备好上课需要用的笔墨纸砚,书籍的话暂时不用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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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书友评论

这本书就要完结了,感谢各位读者书友们的支持和鼓励,感谢一直陪伴着作者的这本书到完结,从一开始写起故事开头并写到结束,一路都是各位书友读者的陪伴到最后至小说的完结,在此感谢大家陪伴着小说的结束。这本书写到这就要告一段落了,最近思绪有点乱,不知道怎么写,决定停书一段时间,以后可能会写类似风格的文章。非常感谢各位能看到这里,如果看到这段话就点个赞吧。

我就说一个点,你咋把包子带就考场的?没人检查的吗?科举多严格,怎么可能让你把完整的包子带进去啊,连衣服都要脱光检查,何况是包子

还不错,是我喜欢看的剧情,也喜欢和和睦睦的家庭,一直保持这样的文采水平,应该不会出现弃文状态,加油^0^~

剧情挺好,不像其他穿越到古代的文写主角文抄公或者是用现代东西在古代开了一堆连锁店多牛逼,还是比较偏向朴(?)实,没有写得十分华丽来衬托出主角的牛逼,不会像龙傲天那样,能让人一直看下去,有主角文抄公或者发明现代东西的剧情但是不多,不会让人审美疲劳,而且也不至于说七岁写下唐诗300首发明火药啊什么的,也没有写主角一直顺风顺水(有一丢小插曲),但是小插曲还挺好玩儿的,比如主角科举的房间在厕所旁边,虽然主角连中六元挺牛逼但是还是剧情偏老百姓(?)一点,感觉这文不像其他科举文(反正好看),但是如果想看龙傲天玛丽苏之类的剧情那这个文应该大概算不上

还行吧!很多地方不合理,比如糖的问题,古代很贵的,可以忽略不计,最大问题是更新,一天一章都保证不了感觉

三、作品赏析

沈青云甩掉脑海中那些杂乱的念头,对着张秀才行礼,道:“多谢夫子,青云这个名字我很喜欢。”

这么小的一个人,一副严肃的样子,让张秀才觉得好笑。

张秀才扶起他。

“准备好上课需要用的笔墨纸砚,书籍的话暂时不用买,先跟着我学识字。”

沈青云应下。

沈老头也高兴,这意味着张秀才收下狗蛋了,等回去就把束脩准备好,正式拜师学习。

离开之前,沈青云朝着张秀才再次行了礼。

沈老头赶忙学着沈青云的样子行礼,狗蛋平时看着调皮,没想到关键时刻礼数比他还周到。

看来送狗蛋读书识字是个很正确的选择。

翌日一大早,沈老头带着沈青云去镇上赶集,买束脩六礼,笔墨纸砚也不可缺。

去镇上要走半个时辰,沈青云调皮归调皮,但无法长时间走路。

不知道是不是脚磨出泡了,疼得不行。

沈老头心疼儿子,在他面前蹲下,“狗蛋,上来,爹背你。”

沈青云大囧,心智已经是个成年人,哪里干的出要人背的事。

他刚要摇头,沈老头已经按住他的肩膀,抓住他的手臂,把他背起来了。

沈青云挣扎了一下,被沈老头拍了一下屁股。

“别乱动,小心摔着。”

沈青云不敢乱动了,抱住沈老头的脖子,听着他粗重的呼吸声。

他头发白了一些,因为常年干活的原因,手上有厚厚的茧子,脸和脖子晒的黝黑发亮。

“爹。”

“啥事,狗蛋你说。”

将来他一定好好孝顺父母,沈青云暗暗发誓。

“没事,爹,我就是想叫一下你。”

“嘿嘿,你不要担心,镇上不远,很快就到了。”

镇上远比县城人少,所谓的集市就是一条街,几分钟就能走完,好在街道两边有些零散的铺子。

整个集市只有一家书铺,沈青云买了最便宜的笔墨纸砚,也花了两百多文。

难怪供一个读书人要倾家荡产,按照这个花钱速度,用不了三年,沈家连吃糠咽菜都要吃不上了。

看来他必须得想法子赚钱,不然沈家根本无法供他考功名。

束脩六礼,是指干肉条,莲子,桂圆,红豆,红枣,芹菜,干肉条和芹菜不用买,家里有腊肉,芹菜也种了些。

买好需要用的东西,沈老头不敢耽搁,带着沈青云回家。

途中,沈老头要背他,沈青云拒绝了,咬着牙往前走,表示自己还有力气。

沈老头见他真的走的动,就没有勉强。

回到家,沈老头去山上砍了竹子,给他织了个书箱,书箱并不大,正好盖住背。

次日一早,沈青云就将他的小书箱背在背上。

沈家其他人,全都站在院子里,看着他。

陈氏一脸不舍,好像他不回来了似的。

云氏站在陈氏身边,脸上带着淡淡悲伤。

五个侄女,看他的眼神各种各样,最多的还是好奇和羡慕。

农家的女娃,根本没机会识字,家里的所有资源只会给男娃。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个年代,女儿并不是真正的自家人。

到了张秀才家里,张秀才已经端坐在主位。

沈青云跪下,恭恭敬敬拜了三下,敬茶,张秀才说了几句鼓励的话,这才拉他起来。

这就算是行完拜师礼了,沈青云正式成了张秀才的学生。

张家一共有六个学生,加上他,就是七个了。

他们都是附近村子里的孩子,有两个沈青云认识,是本村人。

一个叫杨学明,是村长的孙子,另一个叫李俊,是李大福的儿子,李大福和沈大关系不错,两人经常在一起干活。

李大福要比沈大幸运,本来约好要一起去做短工的,他丈母娘家突然有事,耽误了,没去成。

没想到因祸得福,逃过了一劫。

其他三个年纪看起来挺大的了,再读个一两年就可以送去当账房学徒,谋个差事。

另外一个和他同岁,叫张廷良,是张秀才本家的孙辈。

沈青云进去的时候,他们正在练习写字。

沈青云看了眼,李俊的字有点潦草,杨学明的倒是工整些,就是上面有些墨点,唯有张廷良字迹工整,纸面干净,看得出来下了苦功。

室内只有七张桌子,每张桌子前都有一张长凳,其中六桌已经有人坐着,还剩下一张空的。

应该是张秀才专门给他准备的。

沈青云第一天上课,张秀才让他写自己的名字,纸张上已经写好,他只需要照着模仿就行了。

每个学生的进度都不太一样,张秀才需要一一教导。

沈青云舍不得浪费纸张,字写的很小,繁体字并不难,有上辈子的基础,看一遍就会了。

他不打算藏拙,毕竟沈家没有多余的银钱供他读个十年八年的。

名字写好之后,沈青云往张廷良纸张上看了几眼,照着他的字写。

几乎是瞟过去,他就知道是哪个字了,但只能装不懂,需要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写。

张廷良发现他的动作,往他这边看了一眼,就看到他纸上已经写了大半了,字虽然没他写的漂亮,有些歪歪扭扭的,但都写对了。

“你以前识字?”张廷良问。

沈青云摇头,“不会。”

张廷良不说话了,六个学生中,他觉得自己最聪明,但如今,来了个沈青云。

不知道为何,他有种危机感,好像这个新来的会抢走他所有的光芒。

沈青云写的认真,并默默的背下来,就在他入神的时候,耳边传来惊讶的声音。

“你会写《千字文》?”

是张秀才!

沈青云连忙放下手中的笔,背站的挺直,不卑不亢回答道:“不会。”

“那你怎么会写?”

“我照着张同窗纸上写的。”

张秀才看过去,果然和张廷良纸上的字一样。

“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沈青云回答的理直气壮。

张秀才并不恼,反而带着隐隐地兴奋,“我教你读,我念一句,你念一句,每个字都要对上,记住了吗?”

“记住了。”

“海咸河淡,鳞潜羽翔。龙师火帝,鸟官人皇。始制文字,乃服衣裳……”

“海咸河淡,鳞潜羽翔。龙师火帝,鸟官人皇。始制文字,乃服衣裳……”

张秀才心脏怦怦跳,开口道:“刚才跟着我读的这段,会背吗?”

沈青云刚要开口说话,李俊的声音插了进来,“夫子,我们之前用了四五天才会背这段,他才读一遍,肯定不会。”

小说《农门状元路》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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